县直机关各行政企事业、中央直属垂管单位,驻县部队:
2012年,是我国十二生肖中的龙年。为活跃全县各族人民的文化生活,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将定于元宵节(阳历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日)在乌恰县民族公园举行灯展及焰火燃放晚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元宵灯展相关事宜:
各单位要将此次灯展活动作为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结合单位实际和行业特点认真做好彩灯的制作工作,彩灯制作要形式多样,有创新、有新意,突出手工制作的创作性,每一个彩灯要配备好40—100瓦的灯泡一个、花线10米、插头1个,必须在1月20日前制作完成,2月4日送到民族公园统一布展。
1、党办2个
2、政办2个
3、人大办1个
4、政协办1个
5、纪检委1个
6、检察院2个
7、法院2个
8、公安局2个
9、人武部2个
10、中队2个
11、边防大队2个
12、消防大队2个
13、组织部1个
14、宣传部1个
15、政法委1个
16、党校1个
17、统战部(工商联)1个
18、党校培训中心1个
19、工会1个
20、团委1个
21、妇联1个
22、科协1个
23、红十字会1个
24、残联1个
25、司法局1个
26、发改委2个
27、人事局1个
28、社保局1个
29、经贸委1个
30、供销社1个
31、民宗委1个
32、交通局1个
33、审计局2个
34、财政局2个
35、文体局2个
36、民政局2个
37、科技局1个
38、招商局1个
39、旅游局1个
40、安监局1个
41、建设局1个
42、国土局1个
43、环保局1个
44、农业局1个
45、林业局1个
46、畜牧局1个
47、水利局1个
48、农机局1个
49、教育局(包括实验中小学)3个
50、卫生局1个
51、疾控中心1个
52、妇幼保健站1个
53、人民医院2个
54、计生委1个
55、药监局1个
56、2073台2个
57、91614台2个
58、工商局1个
59、地税局2个
60、国税局2个
61、人行2个
62、农行1个
63、农村信用社1个
64、公路段2个
65、邮政局2个
66、供电公司1个
67、烟草公司1个
68、电信公司2个
69、移动公司1个
70、联通公司1个
71、乌恰镇1个
72、供排水公司2个
73、帕米尔建筑公司2个
74、伊尔克什坦口岸管委会2个
二、焰火晚会相关事宜: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对本次焰火晚会的宣传工作,届时组织好单位干部职工按时文明有序的观看,确保元宵节焰火晚会安全有序、圆满成功。
1、县委办负责党群系统人员的组织协调工作。
2、政府办负责政府系统人员的组织协调工作。
3、文体局负责提供履盖区晚会音响部署和晚会解说词的撰写等工作。音响安装和音乐选择必须在2月6日下午17:00前部署到位。解说词及在2月1日前完成,解说人员也在2月1日前确定好并熟悉解说词。
4、卫生局负责安排急救车辆和人员值班,并做好突发事件而造成人员受伤的救治工作。在2月6日下午20:00时将一部医疗救护车部署到民族公园广场,同时,人民医院要做好应急值班工作。
5、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燃放场地的电力设施防护工作。
6、公安局负责维持焰火晚会现场秩序、安全保卫工作。焰火安装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从开始安装时进行警戒,燃放期间广场外围警戒必须在2月6日下午20:00前全部部署到位。
7、交警大队负责焰火晚会现场人员及车辆交通疏导工作。并做好县城交通秩序维持、临时停放点的设置管理和交通管制工作。
8、消防大队负责燃放前的现场消防检查,安排消防人员、消防车辆值班及突发事件的抢险工作。
乌恰县委宣传部
201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