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玛依喀克管委会、垂管各单位、驻县部队及县直各单位:
为大力宣传道德建设先进事迹,充分展示广大人民群众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部署安排,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中央主要新闻媒体近日起统一开设“道德建设专栏”,加强人民群众中道德建设闪光点的报道,彰显平凡人身上道德力量和光芒。根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安排,从12月1日起,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电视台、天山网等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时段、页面统一推出道德建设专栏。请各乡镇、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积极推荐基层一线的好人好事及新闻报道线索,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宣传道德建设先进人物。
1、围绕发现和推荐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对于本乡镇、本单位最新涌现出的、具有新闻宣传报道价值的典型事例,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确保事件真实准确可靠,将有关情况整理形成文字材料提交乌恰县文明办。我办进一步审核后,推荐给自治州、自治区、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及自治区新闻媒体进行深入采访报道。
2、请各乡镇、各单位于每月12月15日前,将本地典型事例名单及有关情况报县文明办,并为推荐的先进人物附10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tqj_119@126.com。
联系人:田巧娟,电话:0908-4622820(兼传真)
乌恰县文明办
201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