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项目资产管理制度 (试行)
发布时间:
乌恰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项目资产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项目资产管理,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因项目建设而产生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三条 内容
(一)固定资产的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
2.机器设备:指生产所用设备;
3.电脑及设备: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相机、镜头、led大屏、移动硬盘、移动光驱、U盘等相关办公设备;
4.办公家具: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
5.存储设备:包括货架、冷藏柜、冰箱等;
5.装饰装修、改造。
第四条 项目资产核算部门
(一)电商办(即商信局,已下统称电商办)为项目资产的核算部门;
(二)电商办设置项目资产总帐;
(三)电商办对荐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四)电商办对项目资产每半年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五)电商办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资产卡片;
(六)电商办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七)电商办负责对项目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
第五条 项目资产的验收及审计
(一)项目资产验收组成员:承建单位、电商办、财政局、国资委共同组成;
(二)项目资产审计组成员:电商办、县财政局、国资委共同组成;
(三)项目资产采取先验收后审计方式进行管控。
(四)项目资产验收流程
1.项目资产验收组核对采购合同(采购订单)标的物要求是否一致,是否达到采购要求。
2.由承建单位填写相对应类别的《项目资产验收单》,验收组成员分别在《项目资产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确认采购合同(采购订单)标的物与交付的标的物一致。供货方代表在验收现场的,也必须在《资产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其送交的资产与现场验收资产的一致性。《项目资产验收单》一经签字确认后,视为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方面与合同约定一致,并由资产验收组负责。
3.对于需安装、调试的资产,由承建单位组织供应商完成安装、调试后,由验收组进行验收。
4.验收过程中,项目资产出现与标的物不相符的情况,应由承建单位及时与供应商进行协商解决,采取要求降价、换货、维修、退货等方式来处理验收过程发现的问题。
5.对于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资产,经承建单位与供应商协商一致后,报电商办备案。
6.问题资产应妥善解决后,由项目资产验收组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出入库手续,投入使用。
7.《项目资产验收单》原件应交项目资产管理员做为入库必备依据存档管理。
第六条 项目资产入库及出库管理
(一)项目资产入库
1.承建单位应携带物资并出示经内部系统审批通过的《项目资产验收单》,到电商办资产管理员处办理入库手续,未经核准同意采购的物资不得入库。
2.电商办资产管理员根据《项目资产验收单》清点物资并查验后据以开具《入库单》,《入库单》应由资产管理员及承建单位共同签字确认。《入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交由电商办审核;第二联交由电商办记账;第三联由资产管理员存档做为台帐依据。第一联及第二联应在物资入库后5个工作日内交相对应单位审核,存档。
3.电商办资产管理员在办理资产入库后,应及时更新项目资产台账,并执行以下事项:
(1)填写《项目资产登记册》,作为日常查核、盘点的数据。《项目资产登记册》作为项目资产档案的主要内容,由电商办资产管理员保存,在日常管理中,项目资产的各类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填写相关内容,保证登记册的信息得到及时的更新。
(2)因产品质量或数量等原因需退库时,可填制“红字入库单”即数量、金额以及负数表示,由供应商在此单身签收或出具退货证明单。
(二)项目资产出库
1.领用均需填写《项目资产领用申请单》(装饰/装修项目除外),经电商办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领取物资;
2.资产管理员应根据核准后的《项目资产领用申请单》发出物资,并填写《出库单》,《出库单》应由资产管理员及资产领用人共同签字确认。公司物资“出库单”一式三联一式三联,第一联交由电商办审核;第二联交由电商办记账;第三联由资产管理员存档做为台帐依据。第一联及第二联应在物资入库后5个工作日内交相对应单位审核,存档。
3.资产管理员在办理固定资产出库时,应做好《固定资产标示卡》粘贴于所发放的固定资产上,标示卡的内容如下:
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
规格型号: |
领用单位: |
领用部门: |
领用人: |
4.资产办理出库后,项目资产管理员应及时更新《项目资产登记册》。
第七条 项目资产报废
(一)报废处理流程:
(1)当项目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项目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项目资产报废申请表》交电商办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经批准后,电商办对项目资产进行处理,并对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电商办资产管理员同步对《项目资产登记册》进行更新。
第八条 固定资产编号原则
“乌恰农村电商”拼音大写首字母(WQNCDS)、资产大类、取得年月日编制、顺序号。
(一)资产大类代码:
房屋及建筑物 代码为01 |
机器设备 代码为02(指生产所用设备) |
运输工具 代码为03(包括汽车、叉车) |
办公家具 代码为04(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 |
计算机设备 代码为05(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相机、镜头、移动硬盘、移动光驱、U盘等相关办公设备) 存储设备 代码为06(包括货架、冷藏柜、冰箱) |
例:于2019年5月3日购置一台计算机,则其固定资产编号为:
WQNCDS-05-20190503-0001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盘点
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盘点分年中盘点和年末盘点,由电商办和承建单位共同执行。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详细反映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务、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相核对一致。电商办对台账和固定资产卡片内容进行更新。
第十条 项目资产审计
电商办对项目进行不定期审计。审计前向承建单位下发审计通知,并由承建单位准备相关审计资料。资产审计重点为:资产档案管理、验收管理、出入库管理、台账管理、资产使用情况等。审计后,下发审计整改通知,并限时整改。承建单位应根据整改要求,将整改结果报审计组审核。
第十一条 项目资产档案管理
对项目资产应建立项目资产档案。资产档案由:经审批通过的《项目资产验收单》、《项目资产登记册》、采购发票复印件、资产相关资料(说明书、保修卡等)、《项目资产报废申请表》等与资产相关的档案组成。资产情况发生变更时,其档案应及时更新。
第十二条 相关事故的赔偿与处罚规定
(一)使用方应正确、爱护使用各类项目资产。
(二)因使用方保管、使用不当、私自外借、转移项目资产等行为造成项目资产损坏报修,经责任确定,修理费用由使用方承担;如无法维修导致资产报废或项目资产遗失的,在项目资产超出折旧其但仍可正常使用情况下,使用人应按资产折旧最后一年剩余价值的10%赔偿。在项目资产折旧期内,使用方应按资产折旧后剩余价值全额赔偿;
(三)未按照本管理制度相关程序办理项目资产验收、出入库等手续,或对项目资产质量把关不严等情况,经责任确定,按次对使用方处以1000元(含)以上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取消使用资格。
第十三条 附件
1.《项目资产验收单》
2.《项目资产登记册》
3.《项目资产报废申请表》
乌恰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
(乌恰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代章)
2020年12月12日
附件1
项目资产验收单
项目名称: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资产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2
项目资产登记册
附件3
项目资产报废申请表
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