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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3-00654 主题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乌恰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3-03-30 19:20
名        称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的通知
文        号 恰依委〔2023〕1号 主  题  词 春季开学 法治第一课活动的通知
来        源 乌恰县司法局

县教育工委、教育局、司法局、团委、妇联,各级各类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十届三、五、六、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学校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推动“法治进学校”活动深入开展,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减少对未成年人的侵害,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根据根据自治州依法治州办《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的通知》(克依委办发〔20232号)文件要求,2023年春季开学期间,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中组织开展春季“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此次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以“理想照亮未来,法律护我成长”为主题,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争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好公民。

二、活动时间

2023210-310

三、活动内容

此次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的内容以《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等法律法规知识教育为主,切实增强青少年学生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增强活动开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县各小学要以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为主线,以培养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为目标,认真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内容法治宣传教育。使未成年人学生具备初步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掌握初步的自我保护方法;中学要以提高青少年学生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为主线,以提高中学青少年法律素质为目标,认真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刑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刑事、民事、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为重点,提高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认识违法犯罪的危害,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职业技术学校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线,以培养青年学生爱党爱国、遵纪守法为目标,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强化法治意识,引导信仰法律、敬畏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主要开展《宪法》、《刑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分裂国家法》、《宗教事务条例》以及自治区颁布实施的《宗教事务条例》《去极端化条例》《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青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能力和素质,以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要求。

四、活动安排

各级各类学校2023年春季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安排在春季开学后1个月内全面完成。

活动主要安排如下:

(一)仪式。(210-215日)充分发挥教育和司法行政部门牵头作用,组织公、检、法、司、教育、团委、妇联部门的警察、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形成合力通过以案释法、讲座、宣讲等方式开展法治教育。要在各级各类学校中精心选点,选取一场最典型代表意义示范课,作为活动启动仪式,并推广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围带动作用,扩大“法治第一课”社会影响,引领全社会共同关心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法治讲座。(211日一31日)

1.县委法治建设意识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要安排“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和法治课、思政课教师开展1次专题法治讲座,不断提高课堂法治教育的质量。

2.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邀请本校的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在学校举办至少1场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法治讲座活动。

3.司法行政部门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分别为各自辖区的学校组织开展1次以案释法活动,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为青少年学生上好法治第一课提供帮助。

4.各乡(镇)要针对2022年以来连续发生的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开展至少2次以上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切实增强青少年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

(三)组织活动。(210日﹣39日)

全县各类学校要为学生上好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的同时,结

合学校实际。积极组织以下活动:

1.组织观看1次法治或爱国主义教育电影;

2.组织开展1次模拟法庭;

3.组织召开1次法治主题班会;

4.组织开展1次法治征文比赛;

5.组织开展1次法治文艺汇演;

6.组织开展1次法治书画展或比赛;

7.组织1次法律知识演讲;

8.其他法治实践活动。

以上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教学计划安排,选取适当时机,组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课教师、思政课教师共同组织完成。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实践活动,巩固和深化课堂法治教育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工委、教育局、司法局、团委、妇联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切实加强活动落实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切实组织好各项法治教育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安排。各相关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密切配合,各学校教职员工要广泛参与,确保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取得实效。

(二)要强化宣传。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菅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要抓好疫情防控。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实际,在组织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的同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守好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杜绝疫情在校园发生。

(四)要落实责任。全县各级学校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的开展由县教育局、司法局、团委、妇联共同负责督促实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要履行好对活动的督促指导职责。及时组织县教育局、司法局、团委、妇联对各级各类学校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五)要认真总结。活动结束后,各相关单位及时将活动开展方案、图片、信息、总结(含电子版)报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各级各类学校图片、信息、总结报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统一汇总并形成书面报告(含电子版),于312日之前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司法局)。

联系人:

县委教育工委地力苏亚尔·多力坤

县司法局吴恙

县团委阿衣其来克·西力甫

县妇联阿依乔力盼·努尔洪

附表:乌恰县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统计表

附件:开学第一课活动统计表

中共乌恰县委员会中共乌恰县委员会

教育工作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乌恰县教育局乌恰县司法局

共青团乌恰县委员会乌恰县妇女联合会

20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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