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扎热力别克·卡米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3-01613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06-03 11:57 |
名 称 | |||
文 号 | 恰政任发〔2023〕29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乌恰县人民政府决定:
扎热力别克·卡米力同志任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马文同志任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孙昊同志任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援疆);
陈艳同志任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谢恒勤同志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志同志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援疆);
免去王东波同志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以上援疆干部任职时间从2023年4月23日起算;陈艳同志试用期从2023年5月4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作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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