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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建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3-02689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乌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9-18 10:11
名        称 关于陈建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        号 恰政任发〔2023〕38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办公室

乌恰县人民政府决定:

陈建发同志任县住建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兼信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住建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免去黎新丰同志县住建局副局长兼信访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试用期从2023年9月7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202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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