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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朝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4-00908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乌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3-01 13:03
名        称 关于李朝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        号 恰政任发〔2024〕1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交通运输局

乌恰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朝靖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姜伟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试用期从2024110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202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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