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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2017年政府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WQX001-2018-00006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5-22 18:41
名        称 乌恰县2017年政府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新党办发[2016]58号)和自治州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克党办发[2017]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结合乌恰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政务公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自治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决策部署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牢牢把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健全公开机制,完善公开方法,拓展公开领域,丰富公开载体,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载体,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解决公开理念不到位,制度建设不完善,工作力度不够强,公开实效不理想等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三)工作目标。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不断提高,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到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

(一)推进决策公开。制定完善重大决策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县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在决策前应通过政府网站、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背景和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县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旁听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二)推进执行公开。各部门要依托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的成效、后续举措,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县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执行坚决、落实迅速、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典型宣传,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曝光。(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县审计局负责落实)

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依法依规推进和规范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开。(县审计局负责落实)

(三)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及时更新动态,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县编办负责落实)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事权和职能,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推动执法部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公开,重点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扶贫开发、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企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监管信息。(县经信委、县财政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卫计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扶贫办、县交通运输局、县旅游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公开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重点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以及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使用等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推进服务公开。加快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建设,逐步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或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各部门要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县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行政服务中心要逐步设立网上自助办理区,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开。(县财政局负责落实)

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制定完善具体办法,切实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通过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县经信委、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五)推进结果公开。各部门要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自治州、乌恰县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工作的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果。紧密跟踪、及时反馈、加强评估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对政策落实效果进行科学评价,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增强政府公信力。(县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部门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制定实施办法,明确公布方式、细则和具体要求。(县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信息公开制度。(县财政局负责落实)

各级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予以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安全生产事故等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处置的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主动及时发声,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县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扩大政务开放参与

(一)加强政府数据开放。按照国家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要求,实施政府数据资源清单管理,建设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加快建设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互联互通,建设电子证照库和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依法有序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依法采集并开放数据。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开发利用政府数据资源,推动开展众创、众电、众扶、众筹,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条件。(县经信委牵头、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加强政策解读。各部门要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发布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要通过举办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解读,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新旧政策差异等,确保政策内涵透明。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数字化、图表化、音频视频的方式,提高政策解读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直观性。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以及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政策,特别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时,要带头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政策性文件的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负责落实)

(三)扩大公众参与。各部门要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充分了解社情民意。要在政府网站开通固定的政民互动栏目,建立公众诉求答复办理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办理责任、办理时限,提升办理质量,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公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分别负责落实)

各部门要大力开展网络问政工作,拓宽问政渠道,降低公众参与门槛,扩大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的参与度,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实现政民互动常态化、制度化,促进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县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要逐步通过政府开放日等主题活动,组织公众和媒体观摩政府现场办公、执法等工作,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四)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回应社会关切,负责处置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县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政府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谣言等重大政务舆情,要及时予以跟踪、研判、查明真相,按照程序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及处置结果,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舆情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重特大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时主动发声,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除国家、自治区明确要求外,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完善网络舆情沟通联系机制,建立重大舆情分析联席会议制度,提升新闻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工作预案、工作体系和协调机制。探索建立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约束工作机制,不定期组织对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开展效果评估。(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五)加强媒体宣传。政府网站、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州党委、政府及乌恰县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必要时根据安排进行深度报道,要运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社会舆论。(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对重要会议、重大政策、重要部署、重要活动、重点项目、民生实事、社会热点问题,及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一)完善制度规范。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对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规定及时予以调整清理。探索制定政务公开地方性法规,着力解决政务公开不规范等问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程序、时限、方式等。(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统一名称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管理服务等。(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实现政府网站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和内容保障等要求。(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落实)

(二)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积极稳妥落实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应当详细具体,便于检查监督,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公开。(县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依法应当保密的,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县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提高信息化水平。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落实)

各部门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本县、本部门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推进政府部门各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强平台间对接联动,统一身份认证,按需共享数据。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推动部门、地方、行业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及互联互通,有效解决信息孤岛特别是企业信息的分散化、区域化、碎片化问题。(县经信委牵头、县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运用政务客户端等媒体新技术,扩大传播范围,增强用户体验,方便服务群众。(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落实)

(四)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制定和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参考标准及应用管理指导规范,将政府门户网站打造为信息公开首选平台。政府网站要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设立专栏,通过网站链接、数据交换等方式,整合本级政府部门网站重要信息内容和应用系统,对有关信息进行集中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搜索功能,实现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快速定位和精准查询。政府门户网站要加强重要信息发布的协同联运,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克州党委、人民政府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同主要新闻网站协同联动,推动网络媒体与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发声,最大限度地提高政府信息的覆盖面、影响力。(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落实)

(五)强化教育培训。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年度培训科目,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政务公开知识的培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年度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组分层组织实施。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保障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受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新闻、信息化、网络等方面知识的继续教育,培养政务公开方面的专门人才。(县人社局负责落实)

五、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每年至少专门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重大事项,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政府及工作部门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的沟通协调,有效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有条件的部门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二)完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注重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提升有益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规范。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三)强化考核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更好地发挥绩效考评导向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建立健全社会评价机制,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价办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和第三方机构等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评议,接受公众监督。完善投诉机制,畅通现场投诉、网上投诉、短信投诉、电话投放等多种便民投诉渠道。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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