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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WQX001-2018-00013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9-21 12:59
名        称 乌恰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根据《自治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制定乌恰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认真做好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围绕加快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五公开”,进一步做好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单位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让人民全程监督政府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制订出台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单位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两微一端”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做好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图解解读等工作,研究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布。全面落实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加大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都要在文中设定适当的章节或条款,对相关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方式与时限、解读回应等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各单位要将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作为首要平台及时予以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玛依喀克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单位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单位依法全面规范履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执法和结果信息公开,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县委编办对各单位的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进行认真梳理、严格审核并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平台“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专题栏目及时公开。(责任单位:县党委编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3.进一步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政府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除涉及保密和敏感信息外,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社会监督。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栏目及时予以公开。(责任单位:县电子政务办)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8年要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57号)文件精神,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与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8类信息。确定一批本地本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示范性地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在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重点公开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6大领域的信息。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过程中,重点公开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7大领域信息。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教育、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各单位在统筹推进的同时,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不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通过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公开、尽公开”。(责任单位:县各有关单位

5.财政单位抓好财政预决算、规范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乌恰县财政预决算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开展预决算公开年度专项检查和考核统计工作。推动各乡(镇)人民政府,玛依喀克管委会及其有关单位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适时制定并及时公开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建设了预决算公开专栏,分级分类,集中展示政府预决算、单位预决算公开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玛依喀克管委会,财政部门要认真梳理审核本级政府及单位预决算公开信息并及时统一予以公开,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玛依喀克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6.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公开工作。构建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枢纽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予以公开。(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监管、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信息公开,各乡(镇)人民政府,玛依喀克管委会,各单位认真梳理并审核公开内容,注重运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实现规范公开信息。(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玛依喀克管委会,县扶贫办、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各单位要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紧紧围绕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全面公开、深入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要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加强信息发布制度建设,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解读好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相关单位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各乡(镇)人民政府,玛依喀克管委会,各单位积极与政府网站联系沟通,按照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活动安排的通知》相关要求,主要领导以做客在线访谈的形式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责任单位:县各有关单位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8.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玛依喀克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9.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等单位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玛依喀克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公安局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推进线下线上办事服务公开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学习借鉴和总结提炼“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逐步将政务服务由实体大厅转到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提高服务效率,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

10.县行政服务中心要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电子政务办公室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对网民通过县政府网站“县长信箱”等渠道反映的诉求,及时转办处理答复,做到“网上听民声、线下办实事”,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玛依喀克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11.加快推进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为民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单位协调,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为民服务大厅)编制公布本级“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全面推广“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要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优化力量配置,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玛依喀克管委会,县行政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12.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企业开办时间、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推进“照后减证”、各类证能减则减、能合则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玛依喀克管委会,县委编办、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办、各有关单位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八)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精神,进一步优化考评体系,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常态化抽查监测,对各单位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发布涉密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要通报问责,不断提高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服务水平。

13.依托县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平台,加强完善政府网站办事服务,对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要及时传播政府声音,回应百姓关切。合理分类并完整公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促进工作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府各单位信息公开统一纳入集约化平台建设,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开放,依托政府网站开放政府数据,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发布流程,落实“三审三校”及内容保障机制,不断提升政府门户网站的点击率和影响力。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责任单位:电子政务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九)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14.要适应新形势、新技术,积极加强“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责任单位:电子政务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十)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15.针对群众反映的政务热线号码过多、接通率低、缺乏统一管理等问题,加强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全面整合清理,各类热线电话要统一整合到本级12345热线平台,尚未整合的要加大整合力度,努力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各乡(镇)人民政府,玛依喀克管委会,各单位于2018年9月底前,将清理整合情况报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除110、119、120之外的紧急类热线和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其他的原则上都要整合到县和各乡(镇)人民政府“12345”综合服务热线平台,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玛依喀克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十一)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

16.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要求,坚持“应发布尽发布”的原则,结合实际,参照国务院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专栏情况在县政府网站开设政府公报专栏,重点展示政府公报电子版,并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方便公众查阅和开发利用,完善数据库建设标准规范,做好数据采集和维护工作。加强政府公报数据库安全管理,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力争在2018年8月底前完成电子版专栏建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玛依喀克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十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

17.认真落实国务院即将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乡(镇)人民政府,玛依喀克管委会,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新条例规定,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对照新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机制建设,抓紧建立完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引导、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全链条、无缝隙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体系,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玛依喀克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十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玛依喀克管委会,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审查工作,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公民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应予以公开的,公开时要去标志化处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玛依喀克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十四)全面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玛依喀克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在政府网站设置的信息公开栏目,除“执行法规条例”栏目外,其他信息公开栏目内容要全部作为基本目录编制范围,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根据职能任务变化和新产生制作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以内予以公开,抓紧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和公布;要在2018年12月底前将2018年目录编制完成并对外发布。同时,将主动公开信息纸质版、电子版以及目录交县档案馆作为全县查询点备案,档案馆为各乡(镇)人民政府,玛依喀克管委会,各单位开据接收信息公开收据,并将收据复制一份交县政务公开办存档,各乡(镇)人民政府,玛依喀克管委会,各单位留存一份。(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玛依喀克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十五)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玛依喀克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特别是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计生、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主管单位,要于2018年9月底前分别制定完善所分管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并报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要重点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公共交通等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玛依喀克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玛依喀克管委会,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工作保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逐级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主体,抓好贯彻落实。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县有关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逐级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进一步强化激励和问责机制,突出对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和制度规范建设等情况的考核评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本要点部署的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政务公开相关法规政策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并通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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