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3. 政务公开
  4. 生态环境局
  5. 内设机构
  6. 正文

环境监察大队

机构名称 环境监察大队
科室领导 阿克木·衣马那力
办公电话 0908-4623216
机构职能

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辖区内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负责统计表的编报汇审工作。负责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并参与处理。负责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监督检查,参与竣工验收。提出并参与制定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受理群众有关环境保护的来信来访和投诉(12369环保热线);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