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建大中型水库新增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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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县2025年度新建大中型水库新增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水移民〔2022〕14号)以及《关于切实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06〕197号)要求,现将我县2025年度大中型水库新增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的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核定登记对象:新建大中型水库新增农村移民。
二、核定登记范围:2025年及以前已通过下闸蓄水终验的未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
三、请各有关村和农村移民户应积极配合做好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
四、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应于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
五、人口核定登记成果完成后,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908-4622954
乌恰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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