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乌恰县乌鲁克恰提乡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3-00557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23-03-10 13:06 |
| 名 称 | |||
| 文 号 | 恰发改字〔2023〕61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乌恰县发改委 | ||
乌恰县乌鲁克恰提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乌恰县乌鲁克恰提乡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请示》(乌政发〔2023〕4号)及乌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乌恰县乌鲁克恰提乡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恰农字〔2023〕34号)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
二、本次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对各村道路两旁、集中连片房屋的房前屋后进行环境整治,对各村损坏道路进行维修1.5公里;对克孜勒库鲁克村公共区域进行硬化1000平米,换填土方7000平米;萨热克巴依村公共区域硬化600平米,道路两旁换填土方2000平米;对琼铁热克村道路两旁换填土1万平米,公共区域地面硬化800平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3年
你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严禁过度亮化、美化等形象工程,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形成政府债务或隐性债务。项目法人要抓紧做好施工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投资,按期建成,尽早发挥效益;项目完工后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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