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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WQX007-2021-000023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1-09-15 11:46
名        称 乌恰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方案
文        号 恰教字〔2021〕60号 有  效  性
来        源 教育局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新教规〔20205),深化我县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培养创新人才能力,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努力构建与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相适应、与课程标准要求相统一的现代化实验教学体系。围绕实验教学实施过程的教、学、考、评、管五个环节,从实验教学体系、实验教学方式、实验教学实施、实验教学能力、实验教学条件、实验教学评价机制、实验教学研究、实验教学安全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实验教学活动,使学生达成学科核心素养发展目标。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实验,组织开展好拓展性实验。着力提升学生的观察能力、动手实践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切实培育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科学素养和意志品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科教师实验教学能力要明显提升,实验室管理员队伍稳定、业务精良。实验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实验教学评价体系和督导考核机制不断完善。

二、工作措施

()完善实验教学管理体系

1.建立加强和改进全县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实验教学工作统筹力度,制定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切实加强指导检查。搭建全县中小学实验教学管理、研究、考核和评价平台;将实验教学作为课程体系的重要内容纳入学科教学基本规范,强化实验教学要求;制定和完善实验室建设管理规范、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实验教学评价办法;建立实验教学评估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实验教学有关竞赛、评比、遴选等活动;稳步推进学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核考场标准化和评分智能化建设。

2.各中小学要切实保障学校实验教学条件,落实好实验教学各环节工作。将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一支爱岗敬业、业务素质过硬的专业化实验教学和管理队伍;加强学校实验教学的课程开设、实施、教师培训、考核评价的指导检查;加强实验室建设、配置、管理、使用、评估等方面的统筹管理。

3.学校要加强对实验教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由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主抓的学校实验教学工作机制。落实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管理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学校实验教学工作应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检查、有总结;实验教学和管理人员有保障;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经费有落实;实验教学安全有应急预案。

()开齐开足开好各类实验

1.各中小学要依据教育部制订的中小学实验教学基本目录和操作指南,制定具体的实验教学计划,建立健全学校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档案,详细记载应做实验、已做实验、指导教师、完成时间、完成效果等内容。要重视实验教学教与学方式的转变,要为学生提供充分的操作、观察、思考时间和空间,强化实验过程的实践和体验,鼓励学生主动质疑、大胆实践、交流合作,让学生经历设计实验方案、进行实验操作、分析得出结论、撰写实验报告的全过程,培养学生的实验探究能力。

2.针对不同学段设计实验教学内容,开展好拓展性实验(含探究性实验、创新性实验、综合性实验等)。注重加强实验教学与多学科融合教育、编程教育、创客教育、人工智能教育、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

()创新实验教学方式

各中小学要丰富实验教学实施形式,综合运用观察、观测、模拟、体验、设计、制作、加工、饲养、种植、参观、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实验教学。促进传统实验教学与现代新兴科技有机融合,切实增强实验教学的趣味性和吸引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效果。对真实环境下不宜进行的实验,可用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技术手段呈现。要加强实验教学研究,更新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式,完善教学内容,丰富实验活动,优化实验过程,不断提升实验教学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在实验教学中要遵循学科特点,积极推动学生开展研究型、任务型、项目化、问题式、合作式学习。鼓励学校向学生开放实验室,方便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以独立或小组合作方式开展实验探究。广泛利用校外资源积极开展科学实验活动。定期举办实验教学技能竞赛。

()规范实验教学实施

各中小学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实验教学过程管理的指导,要强化对实验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实验教学有关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各中小学要将实验教学纳入教学管理规程,分年级、分学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教学计划。加强实验教学过程管理,确保实验教学内容和课时,严格实验教学程序和规范。要重视数字化实验仪器和信息技术在实验教学、仪器管理、操作过程评价等方面的使用研究,掌握现代实验教学技能。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实验教学管理,探索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特色实验教学或实践活动。

()强化学科教师和实验室管理员培训

各中小学要对现有相关学科教师实验教学能力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方案,实验室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要加强实验教学与实验室管理的业务培训,一并纳入教师培训体系中,强化岗前培训,坚持实验室管理员持证上岗制度。

()保障实验教学条件

1.各中小学要用好中央和地方与装备相关的资金和项目,加强对校内实验室的规划与建设。各中小学要按照有关标准和实际需求,根据各学校特色课程需要,因校制宜,指导学校合理建设实验教学场所,支持探索建设学科功能教室、综合实验室、创新实验室、教育创客空间等,鼓励对普通教室进行多功能技术改造,建设复合型综合实验教学环境,为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开展课题研究提供良好的实验条件。中小学实验室建设要坚持“够用、好用、实用”的原则,因校制宜,优化整合。要结合实验教学发展实际,优化教学用房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各功能教室、配套用房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要落实教育部颁布的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参考自治区制定的《新疆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参考指南》,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确保消耗性实验材料的补充与供给,满足实验教学基本需求。

2.各中小学要落实实验室管理规程,合理配置实验室管理员,保证实验室管理员持证上岗。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实验室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建立完善实验室管理与实验教学管理体系,确保实验室规范有效管理。

3.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教育装备质量管控工作,要严把实验教学仪器设备产品准入关,在招标采购、履约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建立教育装备质量内部通报制度,尝试引入第三方教育装备质量验收机构,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学校,危害师生安全,影响实验教学质量。对购置的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要建立效益评估机制,听取学校和教师对仪器设备适用性的意见,不断改进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配置工作。

()健全实验教学评价机制

实验教学情况将纳入全县基础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强化对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开展情况和实验教学质量等方面的评价。把学生实验操作情况和能力表现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发挥实验操作考试的正确导向作用,进一步提高学生实验操作能力,2023年将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落实好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统一考试标准要求。

()优化实验教学岗位环境

各中小学要合理核定教师实验教学工作量,把教师实验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实绩作为相关学科教师职称评聘、绩效奖励等的重要依据。要按规程设定实验室管理员岗位,合理核定实验室管理工作量。加快畅通实验教学人员和实验室管理员职称评聘通道,提高其高级职称的比例。落实实验室管理员待遇,在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考核评价、薪酬待遇、评先评优等方面与学科教师一视同仁。

()积极探索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工作

加强对中小学实验教学的研究与指导,促进实验教学交流。鼓励相关教师各级各类课题,积极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学研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导学”,定期开展实验教学技能竞赛、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实验教学说课评选大赛、实验教学精品课遴选、优秀实验论文评选等活动。各中小学要精心组织好各类活动,优化推荐、评选标准和程序,注意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及时收集整理、总结推广先进的实验教学经验和成果,注重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县教育局将适时开展实验教学达标校、实验教学优秀校、实验教学改革实验校的评选活动。

()加强实验教学安全管理

各中小学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对学校实验教学安全的监督指导。各校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教学用试剂(药品)中的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存储、保管、使用、回收管理,既要保障实验教学正常开展,又要确保使用安全,达到环保要求。各中小学要切实增强实验教学安全意识,加强师生实验教学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健全实验教学安全责任制,研究制定科学规范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风险排查制度、实验教学安全应急预案等,定期开展排查,规范处置流程,提升实验教学安全管理能力。凡是进入学校的实验仪器设备及耗材均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标准,应取得通过资质认定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各中小学校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学校实验室,检查指导实验教学安全工作。

三、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

各中小学要加强对实验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加强和改进实验教学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形成工作合力;要查找实验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预期工作目标。各中小学要加强实验教学的领导,强化实验教学管理,将实验教学纳入教学管理规程,形成学校内部教务、教研、总务密切协作的联动机制;要落实实验教学任务,实现实验教学的常态化;推动实验教学方式的创新和应用,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保障经费投入

各中小学要建立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经费保障机制,要为中小学实验室建设、设备维护维修、仪器和实验材料更新补充、安全管理、教师和实验室管理员研修培训、活动开展等提供经费保障;县教育局将加强对农村小规模学校实验教学实施的经费支持。各中小学校要统筹公用经费,应从生均公用经费中安排相应资金用于实验教学实施,保障教师和实验室管理员研修培训、实验仪器设备购置、耗材补充供给等。

()强化督导检查

县教育督导部门将各中小学实验教学条件保障纳入督导评估,加强对学校实验教学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对存在实验教学条件保障不到位、不按规定开足开齐实验课程、不落实实验教学安全管理责任等问题的行为,要及时督促其整改;情况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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