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政务公开 > 教育局 > 通知公告
  3. > 正文

乌恰县教育局关于理性对待校外培训告家长书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2-0006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2-07-27 18:55
名        称 乌恰县教育局关于理性对待校外培训告家长书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教育局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切实减轻学生课外培训负担、维护家长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无证培训风险大。一是防疫风险。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无证培训、隐形变异培训防疫措施不到位、条件不达标;二是消费风险。此类培训机构不在相关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中,遇到纠纷调解难,很容易出现“卷钱跑路”、“退费难”的问题;三是质量风险。此类培训教师资质未经核验,培训材料和内容未在主管部门备案,质量参差不齐。合法正确的培训机构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收费标准、培训内容、教师信息等关键信息,都会在办学场地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二、缴费之前慎考虑。到合法正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三个月(或超过60课时)的费用,缴费时必须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对条款逐项认真审查,特别注意退款限定日期、违约金额比例和带有承诺性的内容,如出现特殊情况,可根据合同约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索要正规票据,不要把钱交给或转给个人,要把钱转入培训机构正规的银行账户。

三、校外减负齐努力。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在学校、主渠道在学校课堂,孩子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学校课堂教学,养成独立思考、独立学习的能力。家长应逐步转变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引导孩子提高校内学习质量,不盲目攀比、跟风,从孩子兴趣爱好和个性发展需要出发,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

四、积极参与监督培训机构治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印发以来,乌恰县大力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目前出现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换个“马甲”逃避监管等隐形变异问题依然存在,影响政策实施,造成不良影响。“双减”工作,需要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真诚欢迎广大家长进行监督,如发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利用民宅开展各类培训、校外培训机构无证无照、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等现象,要及时向教育、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乡镇村(社区)等部门反应,共同推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取得新的成效。

家长朋友,让我们共同努力,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一起营造健康、平安、快乐的学习环境,共同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教育局:0908-4621239

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908-4621687

市场监督管理局:0908-4622744

1738222179@qq.com

2021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