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索 引 号 | WQX010-2021-00010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1-09-15 08:16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民政局 |
乌恰县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调动各方资源,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全面开展临时救助,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按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补贴资金。乌恰县严格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的通知要求,城市低保标准由530元/月提高至56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4350元/年提高至4600元/年,截至目前,全县2266户3746人城乡低保人员共发放资金950.43万元。
及时发放特困人员和孤儿补贴资金。按照城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补助金由850元/月提高至90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补助金由800元/月提高至900元/月,分散供养由550元/月提高至600元/月,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标准。截至目前,共发放分散特困人员供养金38.05万元,发放孤儿生活补贴6.47万元。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