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年检工作提醒
索 引 号 | 24K458996/2022-0076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2-05-06 13:12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民政局 |
县各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全县社会团体开展2021年度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的范围和时间
(一)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在乌恰县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年检时间:2022年4月至5月31日。
二、年检内容
(一)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无违法乱纪行为。
(二)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是否依照章程规定正常活动,是否建立完善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自律机制;财务收支、承诺服务项目是否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性活动的情况。
(三)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遵守收、收费等制度;财务报告是否准确全面,资金使用是否违法、违规使用票据的记录。
(四)机构设置情况。内部机构和从业人员是否有变动
(五)名称、业务范围、负责人、工作人员及办公场情况。是否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六)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七)网上办理年检所需的报告。
三、年检方式
全县各社会团体登录新疆民政网中的新疆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222.82.228.117:98/SocietyOrg/)按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将符合条件的全部年检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与协会商会收费公示表、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证副本一并送县民政局。
四、年检要求
(一)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按要求填报年检材料,并保证填报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请各业务主管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做好年检初审,确保年检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三)逾期登记管理机关将不予受理;未参加年检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年检结果在“乌恰县政府”公告进行公示。
五、年检咨询
联系人:李建东 0908-4621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