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
|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3-01881 | 主题分类 | null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05-26 18:54 |
| 名 称 | |||
| 文 号 | 恰财字〔2023〕98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乌恰县财政局 | ||
乌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局:
按照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克财农〔2023〕8号)的要求,为支持做好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相关工作,现将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下达,支出列“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资金分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等文件要求,收到文件及时将此次下达的预算分解到项目单位。
二、安排到脱贫县的资金,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新财规〔2021〕7号)等规定,由脱贫县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在整合资金范围内打通,统筹安排使用。统筹整合部分因资金改变用途而涉及预算科目调整的,要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并做好资金台账登记。脱贫县要结合行业规划,鼓励整合资金优先安排用于既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利于完成行业发展任务的项目,凝聚支持合力。
三、根据自治区绩效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一并下达(详见附件2),请你单位对照县区域绩效目标表,实施项目,按期完成绩效目标。请强化资金使用,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
附件:1.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分配表
附件:2.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区域绩效目标表
(此件公开发布)
乌恰县财政局
2023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