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3-11-16 12:33 |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财政局 |
2023年上级下达乌恰县涉农整合资金共计26352.32万元,其中,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18820.11万元,行业部门原渠道使用资金7532.21万元。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我县用于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共计18820.11万元,其中: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4405万元,其他涉农整合资金1925.11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2000万元,州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55万元,县级配套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435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恰党农领发〔2022〕14号—-《关于下达乌恰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二是恰党农领发〔2023〕1号—-《关于下达乌恰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三是恰党农领发〔2023〕2号—-《关于下达乌恰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第三批)的通知》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附件1:乌恰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乌恰县财政局乡村振兴资金管理股举报电话:0908—4623075
(此件公开发布)
乌恰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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