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告
索 引 号 | WQX013-2021-00009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1-09-16 05:10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人社局 |
各位农民工朋友们:
按照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恰政办发〔2017〕98号文件规定,拟将以下工程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
1、拟将乌恰县就业创业市政有限责任公司(乌恰县2017年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建设项目(第三标段))缴纳的366439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2、拟将乌恰县就业创业市政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乌恰县煤改电居民入户工程(二次)项目)缴纳的171434.20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3、拟将乌恰县帕米尔建筑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乌恰县黑孜苇乡也克铁热克村污水治理项目)缴纳的31344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4、拟将昌吉长顺水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乌恰县膘尔托阔依乡阿依尕尔特村玛依喀克定居点支渠改建工程项目)缴纳的288470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5、拟将江西省降龙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铁列克乡铁列克村防洪坝建设项目(二标段))缴纳的70115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6、拟将福建省中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乌恰县铁列克乡铁列克村防洪坝建设项目(一标段))缴纳的51024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7、拟将乌恰县帕米尔建筑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乌恰县巴音库鲁提乡巴音库鲁提村、克孜勒阿根村防洪坝建设项目(三标段))缴纳的81405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8、拟将河南基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膘尔托阔依乡阿合奇村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缴纳的85725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9、拟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乌恰县铁列克乡铁列克村村级道路硬化建设项目)缴纳的121078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10、拟将福建省东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康苏水库场外交通工程施工项目)缴纳的267616.16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11、拟将五家渠新顺钻井队(乌恰县托云乡托云村、库瓦特村饮水工程建设项目)缴纳的38541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
现公示以上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实名信函或电话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
联系电话:0908-4622225
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