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图木舒克市北新城市发展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托云乡经托云牧场一连至边防五连公路(第二合同段)工程施工项目部申请临时用地的批复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4-0039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3-12-18 13:39 |
名 称 | |||
文 号 | 恰自然资临字〔2023〕38号 | 有 效 性 | |
来 源 | 乌恰县自然资源局 |
图木舒克市北新城市发展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托云乡经托云牧场一连至边防五连公路(第二合同段)工程施工项目部:
兹有贵公司申请的临时用地位于乌恰县托云乡苏约克村1.1392公顷(农用地1.0360公顷、建设用地0.1032公顷)。使用年限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0日,主要用于临时项目部。土地复垦保证金0.70万元。经乌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企业申请的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内,若遇规划建设,需无偿拆除。
二、根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自批复下发之日起30日内足额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按期未缴纳,收回临时用地使用权。
三、办理相关林草占用手续,不得超占,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出租转让,若有违反按违法用地处理。
四、自批复下发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部门缴纳耕地占用税。
五、使用期限后,恢复土地原貌,若还需使用,重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若使用期满未拆除,也未重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乌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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