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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2023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3-0206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3-09-20 17:47
名        称 乌恰县2023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农业农村局

一、总体思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暨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区对强化乡村人才支撑的要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区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培育目

2023成高素质农民750人。其中:专业生产型培50人,农民“素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700

三、重点任

紧密围绕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支撑农民素质素养提升,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全年围绕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开设的班次和培育人数。

()提高生产技术技能。粮食、油料主产乡镇要立足本区域主要粮油作物,联合种植管理部门遴选培训对象。紧密衔接生产技术技能要求确定培训内容,实施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紧扣农时,围绕作物生产全过程全周期开展培训,突出良种选购及制种、关键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耕地保护建设等内容。强化在田间地头实践实训,用好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切实提升农民实操水平。非粮油主产乡镇要因地制宜开展蔬菜等经济作物生产管理培训,提升种植水平和产业发展能力。加强牛羊养殖户和奶农培训,提高生产供给和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坚持选育用一体化的育人导向,统筹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和农民学习需求,以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各地主导特色产业组织培育。重点培育社会化服务专业人员、返乡创业创新人员等分层分类实施培育。聚焦产业发展能力提升,重点围绕生产组织、主体管理、智慧农业、市场冷链、信贷融资、风险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等,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训。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本区域重点培训与对象集中培训,倡导运案例教学法,可根据需要组织农牧民异地学习先进典型

提升农民素质素养。面向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全面开设综合素养素质课程。培训内容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涉农法律法规、农业农村政策、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金融信贷保险、乡村规划建设、乡风文明、农耕文化等领域基础知识。各乡镇高素质农民培育主管部门审核把关本级综合素养类教材,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支持农民提升学历层次,依托职业院校,农广校探索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与职业教育贯通衔接。加强高素质农民科学素质培训,鼓励高素质农民参与科普活动。

四、专项行动

1.农民“素质+技能”提升、增强就业能力、实现致富增收的重要抓手,乌恰县设置“国家通用语言+产业技能”专项培训班黑孜苇乡、波斯坦铁列克乡、膘尔托阔依乡、乌鲁克恰提乡、吉根乡选取2个村作为培训试点村,吾合沙鲁、铁列克乡、巴音库鲁提镇、康苏镇选取1个村作为培训试村,每个村遴选50名学员大力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健全完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载体。农民“素质+技”提升专项培训选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手册》(农牧区版)教材,确保农牧民通过学习《手册》基本具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沟通和使用能力。同时,必须围绕所在村主导产业开展不少于两次实地田间学校式的产业技能培训。农业农村局做好监督指导服务工作,各乡镇工作队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聘请专业教师授课。承担培训的乡镇负责农业、就业的副职干部具体负责,承担试点的行政村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组织培训对象、组织现场培训等工作。

五、任务分解

各乡镇承担的培训任务

六、资金使用

适用范围中央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实践实训、跟踪监测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春耕春管、三夏、防灾减损等应急性培训,优先委托农广校、遴选产生的培训机构承办,实行先培训后支付。培育机构须与承担其任务的实训基地明确合作关系,并向实训基地支付场地耗材、实训师资等切实发生的相关费用。农民“素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和农民素质素养提升试点行动的班次,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宿费用。

(二)培训标准。专业生产型培训经费标准2800/人,农“素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经费标准400/人,共培训经费42万元。

资金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不得用于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农业生产无关的支出,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分发给参训学员,不得借用培训的名义购置各类办公器材,农民“素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选用教材、字典、试卷费用按40/人标准测算,由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对接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统一采购,集中发放。确保学员、教师人手一册,其他资金支出由各项目村驻村工作队负责管理使用,接受各县农业农村局监管。资金使用学员文具、教师授课费等方面支出,不能给学员购买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坚决杜绝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不得分包、转包培育任务,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培育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

七、工作要

明确管理责任。乌恰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展培育工作。乌恰县农业农村局抓好专业生产性培训,各乡镇重点抓“素质+技能”专项培训。严格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认真细化任务举措、落实责任要求、精准遴选对象,学员年龄原则上不能超过45岁,特殊情况可放宽至50

完善体系建设。发挥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高素质农民培育主力军作用。用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强化技术技能实践。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有偿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农业生产主体及涉农经营主体专业人员纳入师资队伍。

(三)提升培育质量。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开展项目管理。继续依托新疆电信分公司网络资源,推广使用由隆平高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开发的一新疆农业科教信息管理系统(xj.yszn.net.cn)"新农科教云”APP平台,开展在线学习、在线服务和在线管理,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2023年承办高素质农民培训的机构按照每人360元支付新疆电信分公司和隆平高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在线学习培训服务费用,主要用于视频课件制作、信息化系统运营和维护、后台培训管理服务、学员线上学习、流量费用等。

(四)强化项目管理。加强培训工作指导加大实地督促指导力度。坚持“谁培训、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做到开班计划、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培训教师、教材课件均由培训所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强化培育各环节组织管理。及时将资金分配和绩效分解等信息规范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继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管理,依托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开展培育机构质量抽查。

加大典型宣传。注重选树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挖掘和宣传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好经验、好典型、好模式,发挥高素质农民示范引领作用。


联系人:哈XX        联系电话:137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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