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乌恰县第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5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WQX002-2021-00001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21-06-06 16:46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来 源 | 乌恰县人民政府 |
陈邹凤、马纳斯·努尔阿洪、苏力坦·加依那克、苏合苏尔阿力·阔库孜4位代表:
你们在乌恰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吉根乡供电所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网乌恰县供电公司始终本着“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服务宗旨,为方便广大农牧民用电问题,在吉根乡建设供电所一座,该供电于2019年完成选址,土地面积为1701平方米,2020年因疫情原因未开工,现已和克州供电公司综合服务中心对接,联系施工方新疆乾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尽快开工建设,现部分施工材料已到场,正在协调施工人员进场,做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国网乌恰县供电公司
单位负责人:洪 文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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