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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乌恰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2-0036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8-26 16:55
名        称 关于对乌恰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桑俊海代表:

在乌恰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降低县域内危险驾驶罪案发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乌恰县公安局治安交通管理大队同意关于“加大酒驾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宣传力度,让老百姓自觉遵法守法”办法和建议,因代驾属于社会性服务,如增加代驾服务点需要法人代表、成立机构以及相关部门审批,建议推广实施。

长期以来,乌恰县公安局治安交通管理大队着力在遏制“酒驾醉驾”工作上面下功夫,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服务理念,现将乌恰县公安局治安交通管理大队就针对遏制酒驾醉驾危险驾驶案件采取的工作措施如下:

构建社会协同共治格局。坚持目标导向,坚定事故可防可控,构建“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交通管理工作大格局,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支持,完善各职能部门的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缺失、体系不健全、力量不足、安全设施不到位、基层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道安委)作用,定期召开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通报交通安全形势,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综合治理的新格局。

二是全面推进“零酒驾”创建。为确保酒驾醉驾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乌恰县公安局治安交通管理大队认真总结近几年积累的工作经验,大力在警力部署、整治措施、安全防护和宣传引导等方面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推动各乡(镇)党委政府积极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管理工作职责。同时,根据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印发<全区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零酒驾”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警企合作、警民共建,推动创建一批“零酒驾”单位、乡镇、乡村、社区,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实现涉酒交通事故案发率同比下降的工作目标。工作开展以来,乌恰县公安局推动创建8家事业单位、6个社区、6个乡镇、12个行政村为“零酒驾”单位、社区、乡镇、村。

三是加大宣传警示曝光力度。以“生命无价、酒后禁驾”为主题,广泛宣传引导公众坚决拒绝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通过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组织现场执法直播等方式,宣传营造酒驾醉驾严管高压氛围。同时,每月通过乌恰县公安局“平安乌恰”微信公众号集中曝光一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提高执法震慑和惩戒力度。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乌恰县公安局治安交通管理大队

单位负责人:付熙皓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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