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局 > 直达资金
  3. > 正文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YF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3-02717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乌恰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9-30 16:28
名        称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YF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
文        号 恰财字〔2023〕179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财政局

乌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落实YF对象各项生活待遇,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YF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44)文件要求,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中央财政YF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0.35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经费主要用于落实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家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和参试退役人员等YF对象医疗待遇和解决YF对象医疗困难问题,按补助对象人数核定。

二、根据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科目列“21014YF对象医疗”科目,请按照资金实际使用方向将科目细化到项级。

三、此次下达的YF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做好直达资金标识标记,及时将支出情况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四、要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绩效管理工作部署,切实强化YF对象医疗保障资金绩效管理,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加强绩效管理责任约束,及时分解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效益与预期目标偏差情况等进行跟踪监控,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五、请按照《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6〕113号)规定,及时报送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反馈单。

附件: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YF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直达县市分配表;

      附件2:2023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附件3: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表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930日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