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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6-002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6-01-19 19:03
名        称 乌恰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医疗保障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乌恰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wqx.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乌恰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发展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和地方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信息化建设。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和自治州、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乌恰县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努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围绕医保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聚焦群众关切、政策热点和重点领域,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以来,围绕医保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聚焦群众关切、政策热点和重点领域,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三审三校”和保密自查制度,落实好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和公开范围,2025年,主动公开相关信息31条(其中:文件栏目6条、执行法规条例2条、行政执法栏目4条、医疗保障栏目7条、结果公示栏目12条),医疗保障局二楼公示栏公开政务信息11条、财务信息14条,政策性文件3条。根据电子政务服务中心通知精神,结合单位信息公开实际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及时进行自查和完善。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依申请公开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夯实工作基础。规范审核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级审核”制度,落实保密审查和隐私保护要求,确保信息内容合法、合规、安全。二是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以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并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凡是需要在乌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的内容,建立动态更新的政务公开台账,实现信息可追溯、可核查,提升工作透明度和责任追溯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创新线上线下,深化与融媒体合作,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强化宣传,同时加强,持续升级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优化栏目布局,提升检索便捷性和信息更新及时性,在认真研究近年来医保舆情及每年舆论热点时间分布的基础上,增强网站内容发布的针对性、协调性、丰富性。在政务公开中,按照要求设置单位文件、执行法规条例、医疗保障、行政执法、领导成员、部门职责、内设机构等7个栏目,适时更新医疗保障局相关信息。因基层政务公开26个领域目录清单公开主体未语义重复:涉及指“关联到或牵涉到”;及指“至或到达”。医疗保障局,故在基层政务公开26个领域目录清单不存在什么问题,并且县医疗保障局在抓好今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时均能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今年职责分工,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具体承办,其他科室紧密配合的组织体系,明确了责任分工,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并对政府网站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确保政府网站信息更新的及时准确,确保群众预览满意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服务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快我局在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

1.思想认识有待加强。个别科室和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报送不及时、内容质量不高。

2.解读能力有待提升。部分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单一,语言不够通俗化,群众理解存在障碍,影响政策落地效果。

(二)改进情况

在2026年的工作中,我们将全面推行政策制定、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打造公开透明,可监督的医保治理格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四是加强监督指导。采取会议、交流、督查等形式,重点加强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促进信息公开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五是加快智慧医保平台建设,推动信息公开与“一网通办”“一网通管”深度融合,推行新型服务模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乌恰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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