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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6-0019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6-01-19 19:38
名        称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乌恰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wqx.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守住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条例》精神和各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部署要求。我们聚焦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流程公开,一步步优化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实、更有成效。通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让各族群众更了解、更支持市场监管工作,也不断提升我们依法履职的能力。同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精准对接群众关心的事,进一步让公开内容更对味、公开渠道更广泛,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围绕全局中心工作,重点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提质增效、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这些关键领域,主动把相关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监管成果都公开出去,及时回应大家关心的问题。2025年全年,通过乌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一共公开信息189条,比2024年有所增加,公开的内容也更贴近群众需求和社会期盼,切实发挥了政务公开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这主要是因为主动公开工作做到了位,基本满足了大家获取信息的需求,政务公开的服务效果实实在在,也能看出群众对市场监管公开的信息是认可的。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2025年,我们紧跟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的步伐,以数字化、规范化为抓手,推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和2024年主要靠人工梳理的传统管理模式有明显区别。一方面,我们优化了信息全流程管理,在严格执行“三审三校”、把好初审、复审、终审每一道质量关的基础上,把信息发布和政务数据共享的要求结合起来,对涉及市场监管、民生服务的公开信息,一并梳理清楚数据共享属性,为部门间数据互通提供支持。另一方面,抓实信息安全和合规管理,严格按照《政务数据共享条例》来做,建立起“事前保密审查、事中动态管控、事后追溯核查”的全链条保密机制,重点排查公开信息里是否涉及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坚决不让涉密信息泄露出去。同时,我们也在推进信息分类归档标准化,把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监管成效等信息分门别类整理归档,搭建起基础信息数据库,为智慧监管和数据赋能打牢基础。

(四)平台建设情况

平台建设方面,我们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运营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平台的日常维护和信息更新,把信息审核责任落到具体人身上,确保该公开的信息能及时上线、规范展示。同时严格落实平台安全保障措施,定期排查整治网络安全隐患,不断优化平台运行状态,保证平台稳定、安全、顺畅运行,让群众能方便快捷地查到需要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了让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我们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体系,把各科室、各工作人员的职责分清楚、落到位,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每一项工作都能追溯。在守住信息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尽量让公开的信息更透明。同时加强队伍建设,结合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新规范,组织大家开展专题培训和业务交流,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实操水平。2025年人员有调整后,我们及时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架构,始终保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科牵头统筹、相关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都能落到实处、高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

行政强制

2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5年,我们的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各项制度都落到了实处,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更高要求,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不够深入,政策解读不够精准、不够通俗,群众想深层次理解政策还是有难度;二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线上和线下没有很好地结合起来,覆盖面和便捷性都有待提升;三是和群众的互动机制不够完善,对群众反馈的意见,回应速度和质量还需提高,没能很好地调动大家参与的积极性;四是信息数据协同共享能力不足,公开信息和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对接不够顺畅,有些可以共享的信息没及时标注属性,没法很好地满足部门间协同工作的需求;五是信息标准化建设跟不上,不同类型的公开信息,归档格式、检索标识不统一,没法很好地支撑智慧化检索和大数据分析,与数字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面这些问题,我们将精准发力、逐项整改,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把公开内容再细化,多采用大家容易看懂的形式解读政策,让群众能看明白、能理解、能用到;二是拓展更多公开渠道,除了用好政府门户网站这个主阵地,还要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便民服务窗口等平台,让线上线下相互补充,方便群众获取信息;三是健全与群众的互动机制,畅通意见反馈渠道,规范回应流程、压实回应责任,提高处理群众诉求的效率和质量,调动大家参与的积极性;四是强化数据协同能力,按照《政务数据共享条例》的要求,梳理清楚公开信息的共享清单,完善数据属性标注流程,让公开信息能和政务大数据平台高效对接,助力部门间协同办公;五是推进信息标准化建设,制定统一的归档格式和检索标识规范,优化基础信息数据库,提升信息智慧化应用水平;六是加强队伍培训,定期组织大家学习政务公开政策法规、数据共享规范和实操技能,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全力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执行,规范信息处理费的收取和管理工作,2025年全年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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