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第二季度行政许可和其他服务事项办理结果
|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5-01432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卫健委 | 发布日期 | 2025-06-30 11:42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乌恰县卫健委 | ||
一、卫生许可证:9件
二、健康证:125件
三、行政处罚:1件;定性依据:违反了《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罚依据: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一般)规定,建议给予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警告、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处理结果: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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