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斯卡尔·玛木西等同志职务 任免的通知
| 索 引 号 | WQX001-2018-000092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7-03-16 11:05 |
| 名 称 | |||
| 文 号 | 恰政任发〔2017〕1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乌恰县人民政府 | ||
各乡(镇)人民政府、玛依喀克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经第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二次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阿斯卡尔·玛木西同志任县民宗委主任;
王永宽同志兼任县戈壁产业科技园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县农村能源办主任职务;
王铜章同志任林业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畜牧科技园主任职务;
卢勇同志任县卫计委副主任,免去其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杨振文同志任县科技局局长,免去其县供销社主任职务;
吴昊同志任县供销社主任,免去其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汪洋同志任县水利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科技局局长职务;
玛丽帕提·吐尔达克同志任县社会福利中心主任;
李毅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改水办副主任职务;
李军光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实验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进军同志任县社会主义新农村(特色乡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其县安居富民办副主任职务;
任江同志任县劳务派遣服务中心主任;
王军同志任县交通局副主任科员;
阿丽玛·阿不都卡德尔同志任教育局副局长;
高艳同志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妇幼保健站站长职务;
热依木布比·依沙依同志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妇幼保健站副站长职务;
祁梅同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健康服务站站长职务;
哈里比亚提·切克尔同志任县网信办党工委副主任;
杨桦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兼网信办主任(援疆);
赵卫东同志任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主持伊尔克什坦口岸派出所工作);
郑宏远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援疆);
朱文俊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援疆);
鞠奇峰同志任乌恰工业园区副主任(正科级、援疆);
张作勇同志任县实验中学副校长(援疆);
邵耐远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援疆);
免去图拉提·赛买提同志县民宗委主任职务;
免去艾斯卡尔·买买提明同志波斯坦铁列克乡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宁力志同志县农牧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冯志刚同志县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阿不都色依提·吐尔逊同志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晓玲同志县妇幼保健站副站长职务;
免去阿迪力江·吐尔洪巴依同志县科教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古丽阿扎提·阿不都热依木同志县社会福利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汤文忠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汤仪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庆海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庆华同志县实验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刘志伟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闵晔祁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库尔班白克·卡地尔阿力同志康西湾林业工作站站长职务;
免去徐桂初同志县劳务派遣中心主任职务(退休);
王建新任县住建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何付辉同志任县民宗委主任科员,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质监站站长职务;
毛罡同志任县森林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森林派出所副科级侦察员职务;
张鹏同志任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法制大队大队长);
白云帆同志任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巡逻防控大队大队长);
依明江·吾布力同志任康苏镇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
2017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