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袁志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5-00577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5-03-05 12:00 |
| 名 称 | |||
| 文 号 | 恰政任发〔2025〕7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乌恰县人民政府决定:
袁志成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万栋同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何晓红同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袁志成同志试用期从2025年2月12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乌恰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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