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 索 引 号 | wqxrmzf00/2026-00600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6-06-02 16:49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乌恰县自然资源局 | ||
我局在2026上半年对乌恰县重点盗采区域内开展巡查检查工作。按照《乌恰县自然资源局巡查检查年度计划》和动态巡查图,明确巡查职责、巡查区域、巡查重点,并联合乡镇、公安局、水利局对我县盗采金矿、环保督察整改区域、铜矿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排查,充分发挥基层执法的桥头堡作用,能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将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现将今年以来,乌鲁克恰提乡金矿区、吾合沙鲁乡铜矿区、膘尔托阔依乡金矿区、波斯坦铁列克乡依买克村等重点区域违法开采执法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矿山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根据2026年矿产违法情况多发区域,制定巡查方案,分析违法人员心态,对重点区域联合边防部门及乡镇执法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核查,做到及时发现,依法处理,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及时移交。2026年我局共核查违法线索8起符合立案按标准的8起,结案1起,情节轻微不够立案标准1起,移交水利部门1起,正在初步核查的6起。通过对矿产领域的执法检查,有力的打击盗采盗挖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了乌恰县的矿产资源。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日常巡查,特别是2026年盗采金矿易发区乌鲁克恰提乡、膘尔拖阔依乡、波斯坦铁列克乡开展重点巡查。联合边防及乡政府对盗采线索进行核查,制止多起农牧民或外来人员携带金属探测器探矿及采挖金矿的行为。并对不构成盗采立案标准的违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部分人员已由边防部门按照相关法律给予处罚。今年以来共计巡查16次,联合执法3次。
2、建立以乡镇为主的巡查工作方案
为保护矿产资源、解决人员少,巡查区域大的问题,我局联合乡镇综合执法部门构建联动巡查管控机制。一是健全联动体系,明确局所、镇村两级巡查职责,压实乡镇属地监管责任,打通执法监管“最后一公里”。二是常态化全域巡查,采取日常巡防、错时排查、重点区域蹲守相结合方式,紧盯金矿、铜矿等贵重金属矿等易发点位,做到问题早察觉。三是快速处置联动,发现违法探矿及私挖盗采等行为第一时间现场劝阻,当场制止违法行为,认定管辖职权,快速制定处理方案。四是源头宣传引导,进村入户普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保护矿产资源的意识,特别是针对膘乡波乡有金属探测仪的农牧民,加强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教育,从思想上减少违法行为。五是闭环督导整改,协助乡镇对违法区域开展整改工作,严防小问题演变成大违建,以靠前管控实现违法行为早制止、零新增,切实守护辖区矿产资源。
3、严格查办矿产资源领域违法案件
我局对发现的违法案件严格立案查处、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核心是全覆盖排查、零容忍立案、规范化查处、全链条追责、常态化长效治理,重点打击无证、越界、破坏性开采等违法矿产资源的案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等为依据,坚持“有案必立、立案必查、查必从严、失责必究”,全面整治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乱象,对无证勘查开采:未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擅自勘查、开采;许可证过期、注销、吊销后继续作业;以探代采、以建代采、以修复治理名义违法采矿,开展严厉打击。通过严格立案查处,所有案件注重调查取证,确保证据合法性,案件如涉及刑事移交标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今年共立案调查8起,其中违法探金矿1起(轻微违法警告)已结案,违法开采铜矿2起,违法占地4起,违法规划1起,案件正在调查中。我局将坚决遏制矿产资源违法乱象,切实保护国家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
三、执法工作存在的不足
1、执法队伍:力量弱、专业差、精力散。执法人员不足、老龄化严重,从事专职执法工作人员少,同时承担业务信访、调解纠纷等工作,执法精力不足。专业能力偏弱:懂法律、懂矿产、懂测绘、懂现场取证的复合型人才少;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配套新规理解不透。制作法律文书水平参差不齐:文书制作不规范、证据收集不闭环、法律适用错误、培训滞后:
2、监管发现:发现难、制止难、覆盖难。巡查覆盖不到位:辖区大、矿区偏远、地形复杂,靠人力巡查频次低、盲区多;夜间、节假日违法多发,难以及时到场。对于暗采、越层越界、以修复/整治名义采矿等案件,由于技术支撑不足,不能及时发现。
3、是基层执法人员面临现实问题经费不足装备配备落后,缺乏无人机、高清摄像、测绘设备、快速检测设备,取证效率低,没有统一的执法服装、车辆,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缺。
4、部门协同:权责交叉、衔接不畅、合力不足、部门职责交叉、边界不清:自然资源、公安、应急、生态环境、水利、乡镇政府之间权责模糊、推诿扯皮,联合执法无常态化联合机制、无固定流程、无刚性约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法治意识。加大对自然资源执法干部的法治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
2、进一步加强执法风险防范,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自然资源执法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领域的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降低执法风险。
3、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重大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考核评价,确保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4、加强法治宣传,丰富普法方式。加强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建立经常化、大众化的宣传制度,不断提升干部群众知法、守法、护法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