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政务公开 > 应急管理局 > 行政执法
  3. > 正文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喀什分公司喀伊高速康苏收费站加油站处罚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5-026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6-11 16:23
名        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喀什分公司喀伊高速康苏收费站加油站处罚
文        号 〔2025〕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书文号

(乌恰)应急罚〔2025〕4号

处罚

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喀什分公司喀伊高速康苏收费站加油站未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处罚

类别

行政罚款

违法

事实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喀什分公司喀伊高速康苏收费站加油站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提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处罚

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

结果

决定给予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喀什分公司喀伊高速康苏收费站加油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96U

法定代表人姓名

路*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6月11日

备注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