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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医疗保障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 2025-11-12 17:01 来源:乌恰零距离 阅读:

11月10日,乌恰县医疗保障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向全县各媒体、社会公众介绍了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总体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守护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更是筑牢边疆民生保障的重要防线。乌恰县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为目标,扎实推进参保扩面工作。通过强化与税务、教育、民政、公安、卫健、残联等多部门协同,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动员格局,精准摸清参保底数,优化重点人群参保服务,全力推动基本医保应保尽保。

在困难群体参保保障方面,严格执行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对特困人员(含孤儿)、低保对象、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等群体实现“按标资助、全额或定额补贴”,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缴费负担。截至目前,已累计资助城乡困难群体参保19871人,投入资助资金234.87万元。2025年度,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42581人,动态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

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已于9月中旬全面启动。全县应参保人数为42433人,截至目前,已有10224人完成参保登记。

参保对象明确,覆盖范围广泛。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为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未享受其他医疗保障的乌恰县全体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补助30元,参保个人实际缴纳370元。同时,对困难群体实施精准资助,特困人员(含孤儿)享受370元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低保对象享受300元定额资助,个人仅需缴纳70元。

缴费周期固定,待遇激励联动。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月10日。待遇享受与缴费时间挂钩,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自2026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无等待期;逾期缴费的参保人员(新生儿等特殊群体除外)设3个月待遇等待期。中断缴费每增加1年,等待期相应延长1个月;连续参保激励: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保满4年的居民,每多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5000元。使用大病报销后,累计激励额度清零;中断参保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限重新计算。

参保缴费便捷,渠道多元畅通。首次参保人员可携带身份证件到县医保经办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或通过“新疆医保便民服务平台”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线上办理;已参保居民可通过“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线上缴费,或持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至村委会(社区)通过POS机刷卡缴费;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登录“新疆医保便民服务平台”小程序,进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页面,选择“个人代缴”,完成信息校验即可办理。

乌恰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甫拉提·托合达洪表示:“下一步,乌恰县医保局将持续巩固参保成果,进一步完善全民参保数据库,提升医保经办服务精细化水平,全力推进2026年度参保工作落地落实,确保各族群众依法享有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保障。”

记者问答

问题1.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医保待遇和服务?

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享受多重保障和便民服务,具体如下:

一是困难群体参保享受资助。对特困人员(含孤儿)实行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参保负担。

二是享受多层次医疗保障待遇。参保居民不仅享有基本医保的门诊、住院、生育报销,还自动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困难群众还可额外享受医疗救助。重点待遇包括:

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支持在一级、二级医疗机构门诊直接报销。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居民“两病”患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参保年度内高血压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糖尿病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限额可合并计算。

门诊特殊慢性病:现有30种限额病种,年度基金报销额度为1000元;苯丙酮尿症年度报销3000元,报销比例达90%;另有无限额门诊慢性病10种,年度基金报销不限额度,按照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比例报销。我县已授权县人民医院承担19种门诊慢特病鉴定,方便群众就近申报。

大病保险:个人无需额外缴费,基本医保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12000元以上至15万元(含15万元)部分按65%报销,15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30万元)部分按70%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特殊群体起付线降至6000元,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2025年起,连续参保和零报销人员还将享受大病保险支付限额提升激励。

三是医保服务持续优化。我们大力推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备案后即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同时推进服务下沉,全县已建成54个基层医保服务网点,将高频业务延伸至乡镇、村(社区),实现医保业务“就近办”“一次办”,让群众享受更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问题2.现在不缴,如果生病了可以中途再缴费报销医疗费用吗?

答:2025年起,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或中断缴费的居民,后续参保会设立待遇等待期,在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

一是等待期政策。对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立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若存在中断缴费情况,每多断保1年,等待期增加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总等待期不少于6个月。

二是特殊情形规定。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退役军人及其家属等特殊群体参保不设等待期。在职职工医保中断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也可正常享受待遇。需要注意的是,每年6月30日后缴费的(特殊群体除外),将无法享受财政补助,需按全额标准缴费。

三是关系衔接。参保人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因就业等原因需要切换为职工医保,且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的,待遇无缝衔接;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设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期间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予以报销。

四是新生儿参保。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可立即享受待遇,逾期未参保则无法报销既往医疗费用。

问题3.乌恰县城乡居民异地就医人员比较多,想了解一下异地就医的流程和报销比例。

答:第一,转诊转院就医。

参保居民异地转诊实行逐级转诊制度,需由州内二级(如县人民医院)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

对重特大疾病患者(如器官移植、恶性肿瘤、慢性肾衰透析等)开通绿色通道,发放《克州医疗保障重特大疾病患者转外就医备案绿色通道专用证》。患者凭绿色通道专用证可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自主申请办理或拨打参保地医保热线电话办理转外就医备案手续。

第二,非转诊就医。

参保患者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在州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下降10%,州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统一下降20%。

第三,异地就医备案与报销。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外出务工、就读学生)办理备案后,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参保地同级医疗机构标准报销(规范转诊至三级医疗机构按50%报销)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备案后,报销比例按参保地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保险比例降低20%直接结算。备案渠道包括医保经办机构柜台、网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登记后变更或撤销需间隔6个月以上

第四,急诊抢救特殊情况。

参保居民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报销不受定点机构和异地就医备案限制。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凭相关证明可按政策报销。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产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按就诊医疗机构级别住院标准报销。

实习记者:拉马阿西周曾杰

编辑:阿克拉依·玉尔肯巴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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