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湖推行“无事不扰”系列措施
| 索 引 号 | wqxrmzf00/2026-00950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6-07-14 11:48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司法部 | ||
新疆博湖推行“无事不扰”系列措施
执法新举措包括企业“宁静日”制度、“红黄绿牌”分类管理、“非现场监管”模式等,适用于各行政执法单位对企业的行政检查、处罚等各类执法活动,遵循“无事不扰、高效服务、规范公正、精准监管”原则,既保障了执法的“力度”,更体现了执法的“温度”。
在企业“宁静日”制度方面,明确每月10日至20日为“宁静日”。其间,除涉及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直接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检查,以及应急处置、许可审批现场审查、投诉举报核查、立案调查取证等法定或特定情形外,执法单位不得开展现场检查。
在“红黄绿牌”分类管理方面,各执法单位依据企业上一年度接受检查、行政处罚、信用状况、安全生产、风险等级、投诉举报处理及配合整改等情况,将企业分为“绿牌”“黄牌”“红牌”,分类结果每年年初动态调整并公示。绿牌企业除特殊情形外减少或避免现场检查,鼓励非现场监管;黄牌企业加强行政指导和帮扶,检查频次严格控制;红牌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适当提高检查频次和强度,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行政处罚。
同时,推广“非现场监管”模式,各执法单位梳理可通过书面核查、在线监测等非现场方式监管的事项,形成并公示《涉企非现场监管事项清单》。清单内事项,除法律法规明确需现场检查或有线索需核查的情形外,原则上不入企检查,确需实地核查的须履行审批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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