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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恰新岩鑫砂石料有限公司申请临时用地的批复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4-0037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3-04-28 21:46
名        称 关于乌恰新岩鑫砂石料有限公司申请临时用地的批复
文        号 恰自然资临字〔2023〕14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自然资源局

乌恰新岩鑫砂石料有限公司:

兹有贵公司申请的临时用地位于乌恰县黑孜苇乡康什维尔村,面积(1.3605公顷),使用年限2023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17日,主要用于堆料场及沉淀池。土地复垦保证金3.24万元。经乌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企业申请的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内,若遇规划建设,需无偿拆除。

二、根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自批复下发之日起30日内足额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按期未缴纳,收回临时用地使用权。

二、办理相关林草占用手续,不得超占,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出租转让,若有违反按违法用地处理。

三、使用期限后,恢复土地原貌,若还需使用,重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若使用期满未拆除,也未重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乌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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