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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住建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WQX001-2021-00006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1-01-14 11:31
名        称 乌恰县住建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住建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由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编制。此年度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乌恰县人民政府网(www.xjwqx.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电话:0908-462140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乌恰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2020年度在乌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领导成员9条,部门职责1条,内设机构8条,文件类11条,执行法规条例类3条,监管信息类8条,保障性住房类11条,行政处罚信息2条,行政执法类33条,安居富民工程类2条,房地产市场类3条,竣工有关信息类7条,房屋征收与补偿类2条,农村危房改造类2条,城市综合执法类2条,城镇燃气管理类2条,城市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类5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类2条,市场设施建设类审批2条。同时我局通过单位公示栏公示信息共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单位公示栏公示信息均按照保密工作程序,局领导审核通过之后公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细化政府信息内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的及时更新,不断提高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积极主动对公开栏目进行完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对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严格执行“三审三校”流程,从而达到发布内容合规。对公开内容实行动态管理,督促业务科室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不断提高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并对公开内容每月进行自查,确保平台运行通畅。

(五)监督保障情况

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明确了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切实履行职责,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及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到位,保障有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0

4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4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4

0

0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束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相关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不够高,不能做到信息及时公开。

(二)改进措施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一是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方法、新举措,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益。对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保密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等进一步完善,使政府信息公开各个方面有章可循。二是加强与各科室的衔接、沟通与宣传,着力提高各科室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发布信息,按照“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并建立“三审三校”台账,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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