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十七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
|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5-02218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5-07-05 18:00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乌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7月5日,县委常委、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唐志强同志在县党政办公楼3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乌恰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研究了部门提交的有关议题。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党的自我革命的规律性认识,向全党释放了一严到底、寸步不让的强烈信号。政府班子成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大意义和成效经验,从中更加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关键举措,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更是关乎乌恰县长远发展和民生福祉的重大战略任务。要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要统筹好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短期与长期的关系,既要立足当前,着力解决我县在绿色低碳转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构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会议强调,各乡(镇)、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和企业责任,聚焦社会稳定、道路运输、公共卫生、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全方位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着力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要求,各乡(镇)、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管控,结合我县矿产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依据矿产资源法及相关规划,科学编制和完善县域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严格规划执行,合理划定开采区、禁采区、限采区,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确保资源开发符合县域发展大局和生态保护要求。要规范矿业权审批与管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矿业权出让、延续、变更等手续,健全矿业权市场配置机制。加强对矿业权人的监管,建立矿业权人信用档案,对违法违规的矿业权人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矿业权。要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监管,加大对矿山企业开采活动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开采方案施工、是否遵守生态环保规定、是否足额缴纳矿产资源税费等。严厉查处违法开采行为,对违法矿山依法予以关停整顿。要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与生态修复,鼓励矿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督促矿山企业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对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统筹安排资金逐步进行治理修复。要提升执法能力和宣传力度,加强矿产资源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依法执法水平。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矿山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良好氛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县领导阿布都外力·阿不来提、徐凯、王国红、张宇赤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