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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马热加尼库木村标准化果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5-01064 主题分类 林业
发布机构 乌恰县发改委 发布日期 2025-03-19 20:00
名        称 乌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马热加尼库木村标准化果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文        号 恰发改审〔2025〕49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发改委

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马热加尼库木村标准化果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批复的请示》(波政字〔2025〕29号)及乌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马热加尼库木村标准化果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查意见》等有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在马热加尼库木村种植杏树450亩(株行距3*4m),主要包含土地平整450亩、杏树种植约1.2万棵、配套滴灌灌溉系统、修建田间道1.6km、部分区域换填土等其他附属设施。

二、项目总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485.15万元,其他费用48.35万元,基本预备费16.5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三、项目建设地点为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马热加尼库木村。

四、项目单位(法人)为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五、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为乌恰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管、现场核查和监督检查。

六、项目建设年限:2025年。

你单位要加强项目监管,建设单位要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内容、规模和标准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工程施工图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准的内容进行设计,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节能、环保的要求。严禁项目超规模、超概算建设,防止形成新的政府债务。项目法人要抓紧做好各项施工前准备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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