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乌恰县吾合沙鲁乡恰提村塔什凯曲节水灌溉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5-0106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25-04-03 20:22 |
| 名 称 | |||
| 文 号 | 恰发改审〔2025〕61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乌恰县发改委 | ||
乌恰县吾合沙鲁乡人民政府:
你乡报来《关于<乌恰县吾合沙鲁乡恰提村塔什凯曲节水灌溉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批复的请示》(吾政字〔2025〕54号)及乌恰县水利局《关于对<乌恰县吾合沙鲁乡恰提村塔什凯曲节水灌溉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查意见》(恰水发〔2025〕18号)等有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DN400供水管道3.9公里,配套沉砂池,闸阀井等设施。
二、项目总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59.72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50万元、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9.72万元。
三、项目建设地点为乌恰县吾合沙鲁乡恰提村。
四、项目单位(法人)为乌恰县吾合沙鲁乡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五、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为乌恰县水利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管、现场核查和监督检查。
六、项目建设年限:2025年。
你单位要加强项目监管,建设单位要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内容、规模和标准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工程施工图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准的内容进行设计,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节能、环保的要求。严禁项目超规模、超概算建设,防止形成新的政府债务。项目法人要抓紧做好各项施工前准备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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