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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乌恰县农村安全饮水价格调整听证报告的公示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5-0170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发改委 发布日期 2025-06-27 18:10
名        称 关于对乌恰县农村安全饮水价格调整听证报告的公示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发改委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和《自治区政府定价听证目录》等有关规定,乌恰县发改委于2025627日上午1100,召开了乌恰县农村安全饮水价格调整听证会。会前,对参会报名方式、组成人员,成本监审报告和调价方案等内容进行了公告,并征求了有关部门和乡镇意见建议。具体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2025627日,县发改委组织召开了关于乌恰县农村安全饮水价格调整方案的听证会。首先,主持人致听证词,宣布听证议程、听证纪律和注意事项,介绍听证代表及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二是乌恰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陈述调价的理由三是北京中杰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介绍农村安全饮水成本监审情况;听证人简要介绍《乌恰县农村安全饮水价格调整方案是听证代表对听证方案发表意见建议并就其可行性进行论证;是听证代表进行举手表决;最后听证主持人进行总结发言,听证代表对听证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字。

本次听证会应参会听证代表56人,实到参会代表46人,其中: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司法局代表1人、相关政府部门代表5人、经营者代表1人、消费者代表37,消费者代表10人请假)。听证会参加人数和消费者人数均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要求。听证人由县发改委4人组成,特邀新闻媒体代表1,旁听代表2人参加会议。

二、拟调整城镇集中供水价格

(一)供水分类

1.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农村居民、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村委会(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

2.非居民用水(包括工业、乡镇企业、经营服务业用水、基建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

3.特种行业用水(包括洗车业、地毯清洗、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等用水)

(二)调整价格

1.居民:价格目前执行1/方米,调整为1.55/方米,上调0.55/方米。

2.非居民:价格目前执行1/方米,调整为2.55/方米,上调1.55/方米。

3.特种行业:价格目前执行1/方米,调整为5.23/方米,上调4.23/方米。

三、听证会代表对调价方案的意见、建议

听证会上,代表们站在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高度,从乌恰县长远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考虑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就听证方案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深入论证和讨论。

经论证和讨论,有表决权的46名代表全部同意方案1代表们对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和经营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管网维护、水质质量、水管员业务水平培训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归纳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有以下几点:

1.部分代表提出目前个别村和小队供水压力小、管网老化、经常损坏,冬季无法正常供水,长期出现停水现象,水管员不能按时维修等情况,影响自来水正常供应”。

2.乌鲁克恰提乡代表建议目前有两个村水源地附近有矿山企业,容易对居民饮用水造成污染,建议能否每半个月或每月对水质达标情况进行检测,确保居民能安全用水”。

3.部分代表提出目前个别村已安装净化设备、消毒设备,但未投入使用,下雨或发洪水期间,水源地水质变浑,造成供居民自来水出现水质浑浊”。

4.代表提出了有些居民未安装水表,存在私接管道,造成水资源浪费现象,建议尽快对未安装水表用户加装水表”等意见。

5.代表提出“目前水管员工资较低,能否提高水管员工资待遇”。

四、听证会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一)采纳情况

1.第一条问题”的意见予以采纳。县水利局水管站已安排人员对各乡、镇、村管网运行情况进行摸排,列入维修计划,按时进行维修,并对水管员加强培训管理,确保有问题能及时解决

2.第二条问题”的意见予以采纳。县水利局水管站已委托第三方公司正在开展专项水质检测,水质已取样,预计10日后出具水质检测报告,报告出具后将及时反馈乡政府和村委会。

3.第三条问题”的意见予以采纳。由于水持净化设备和消毒设备属于专业设备,现有水管员无法正常操作,目前水利局水管站已组织水管员开展专业培训,培训结束后将及时配备各乡镇村

4.针第四条问题”的意见予以采纳。县水利局水管站将安排人员开展排查,对未安装水表用户及时安装水表,对发现私接管网用户将按照《乌恰县农村供水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二)不予采纳情况

“目前水管员工资较低,能否提高水管员工资待遇”建议不予采纳具体工资待遇由水利局水管站和山泽水务公司另行核定

五、实施

听证报告请乌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

特此报告。

现向社会予以公告,公告期限:2025627日—202574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有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乌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

人:杨雄、托合托努尔·吐尔地

联系电话:0908-7651289

乌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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