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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交通管理大队

机构名称 治安交通管理大队
科室领导 范伟
办公电话 0908-4622309
机构职能

负责全县治安交通管理工作,主要全县范围内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重特大案件、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查处工作;负责枪支弹药、危险品、放射性物品和特种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对民爆器材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和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派出所建设、社会治安防范、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工作。 依法检查、监督、指导全县工业、基建、交通、金融、财贸、国防、教育、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卫生、体育和科研单位、文艺团体、党政机关等经济文化部门和单位的政治保卫和安全保卫工作;检查、监督、指导全县经济文化系统刑事、治安案件的侦察和查处以及全市经济文化单位保卫组织、内部保安队伍建设;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的内部安全技术防范工作;负责全县居民户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居民身份证的承办发放工作;负责重点人口的列管、撤管工作;负责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房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口的统计工作;负责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工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纠正交通违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做好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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