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自然资源局普法履职情况
|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5-03032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5-11-06 18:47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乌恰县自然资源局 | ||
乌恰县自然资源局按照普法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职责,在我县区域内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推进我县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单位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
二、是周密部署。每年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时更新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重点任务。
三、加强培训教育,全面提升队伍法治能力。利用宪法宣传月、全国土地日等法治宣传日开展普法活动。通过党员培训、党课培训等多种方式,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逢九必讲法制培训、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法制学习,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业务培训。
四、突出本领域内法治宣传。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矿山企业普法宣传工作。在对矿山企业日常检查过程中,同步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并及时了解企业需求,依法依规解决企业困难。在办理涉企案件的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注重教育整改,消除违法状态,指导企业落实整改措施,防止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五、建立法治宣传阵地。从媒体平台宣传我单位普法工作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布党和国家政策、法治理念、行政处罚信息,加强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宣传,传播正能量。联合各乡镇开展法治宣传,并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多发乡镇开展法律讲堂,对违法人员批评教育。
下一步,乌恰县自然资源局将严格按照自治区普法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依法能动履职,提升普法效果,推动乌恰县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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