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整改(停工)通知书
|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6-00048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6-01-08 16:14 |
| 名 称 | |||
| 文 号 | 〔〕2025年质、安整(停)(035)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乌恰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整改(停工)通知书
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阿克苏长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建工第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承建的乌恰县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工程总承包),2025年11月7日,在质量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以下质量问题: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八大员都不在施工现场。
2、监理单位现场监理不在施工现场。
3、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没有参加质量竣工验收。
4、施工现场没有竣工图。
5、水泵房台阶存在露筋、台面不平整的情况。
6、V型滤池间、污泥浓缩池间、脱水机房室外散水伸缩缝需要沥青处理。
7、污泥浓缩池脱泥机钢架部位漆面脱落,需防锈处理。
8、污泥浓缩池百叶窗存在损坏情况。
9、脱水机房污泥传送带出口洞口部分破损需修补。
10、各单体门口没有标识牌;
11、V型滤池间墙面存在漏水情况。
12、所有防火门灌浆不饱满。
13、防火门缝隙需要防火封堵。
14、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没有清理。
15、所有配电箱未粘贴标识牌、未做接地、未粘贴系统图。
16、永久性标识牌未做。
17、管道工程检查井盖未送检。
18、管道工程钢管焊接处没有做焊伤检测。
限相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于2025年11月 20 日前,10天内整改完毕,报质监站进行复查。
乌恰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