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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恰县雄卡尔公交有限公司宝地加气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决定

索  引  号 wqxrmzf00/2026-0028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6-04-22 10:17
名        称 关于乌恰县雄卡尔公交有限公司宝地加气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决定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处罚机关
1   乌恰县雄卡尔公交有限公司宝地加气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6530240531735382 郑吉姩 乌恰住建行处字〔2026〕第002 行政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检查存在4条重大安全隐患 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款之规定(第十八条: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第()款:第四十六条第()款: 罚款 对乌恰县雄卡尔公交有限公司宝地加气站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罚款。 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乌恰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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