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乌恰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5-02156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5-07-31 17:14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2025年乌恰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
| 填制单位: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政策级次(中央、自治区、地州、县市)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限 | 咨询方式 | 到人到户财政补贴项目政策是否公开(是/否) | 意见建议 | 备注 | |||
| 政策文件名称 | 文号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县级标准 | ||||||||||||
| 1 | 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克财社〔2025〕17号 | 中央 | 1.农村低保户: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低保证书的农户。2.农村低保边缘户:家庭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但也属于经济困难群体。3.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即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他们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4.农村易返贫致贫户:这类农户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住房安全是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保障。5.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遭遇突发状况致使经济困难,无力自行解决住房安全问题。6.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确保脱贫户住房安全,防止因住房问题返贫。 | 对我县农村低收入等六类群体按照每户补助2.06万元标准 |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家庭收入、住房危险程度、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低收入群体证明、危房照片等。2.村级评议:村委会收到申请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会进行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在村务公示栏公示不少于5天。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申请书,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3.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县住建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10天。4.县级批准:县级住建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实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核定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5.州级备案:将确定为危房改造户名单等信息报州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6.组织实施:危房改造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可开工建设,如完成施工图设计、选定施工队伍、筹集足够资金等。7.竣工验收: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级住建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检查验收,省、市住建部门组织抽查。验收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并追究责任。经验收合格的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补助资金到危房改造户所留卡号中。 | 每年一次 | 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后30日内 | 09084621406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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