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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依法注销超过180天未投入运力企业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索  引  号 wqxrmzf00/2026-0101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6-07-22 19:29
名        称 乌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依法注销超过180天未投入运力企业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交通运输局

乌恰县各道路运输企业(业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车辆投入时限不得超过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起180天。超过承诺期限未投入车辆的,许可证件自动失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核查,截至2026720日,我共有2家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在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超过180天未投入运力(详见附件)

  现我局依法对超过180天未投入运力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进行注销,请上述企业应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将相关证件交回我局,逾期未交回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作废

特此告。

  附件:超过180天未投入运力企业单(截至2026726日)

                               乌恰县交通运输局

                                202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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