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时开展巡河巡查工作的提醒函
| 索 引 号 | wqxrmzf00/2026-00988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6-07-17 18:44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乌恰县水利局 | ||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河湖巡查频次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强化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库长)的履职尽责,及时发现并解决责任河湖(水库)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河湖生命健康,维护河势稳定,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结合《克州河湖长巡河巡查制度》要求及乡村两级河长使用“新疆河长通APP”开展巡河巡查的实际情况,现将乌恰县乡村两级河长巡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查总体情况
根据新疆河(湖)长制综合管理平台统计,2026年1月至5月,全县承担巡河任务的乡级河长共130人、村级河长共132人,乡村两级河长总计262人。其中,参与巡河的有151人,111人未参与巡河;累计巡河1420次,时长1068.98小时,里程22643.48公里。
二、工作要求
一是督促乡村两级河湖长按时开展巡河巡查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巡河任务。在巡河过程中,若发现问题,需及时通过“河长通APP”上传,并组织整改,形成长效机制。
二是各级河湖长需重点巡查饮用水水源地、沿河沿湖居民区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河湖面貌、河湖水域岸线管理、河湖库“清四乱”(乱采、乱堆、乱建、乱占)、水体水质污染等相关事项,以及上级下发和历次巡河湖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其他影响河湖水质、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的问题。
乌恰县水利局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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