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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普通层次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K45899617/2025-0206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乌恰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5-04-01 19:14
名        称 乌恰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普通层次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来        源 乌恰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自治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新农办社函〔2024〕293号)要求,以及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4〕289号)》文件要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拨付资金9万元(普通层次培育)。结合乌恰县农业发展趋势,为切实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普通层次人员培训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以建设农业强市为目标,以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为引领,紧密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全程培育,致力于提升农民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素养,培育出守护粮食安全的中坚力量、引领产业发展的带头人和推动乡村振兴的主力军,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2025年计划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普通层次人员培训50人(短期)。

二、年度目标

全面落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部署,以培育产业骨干人才、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为核心目标,大力推进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年培训任务,对高素质农民培育普通层次人员实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确保学员信息100%录入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切实提高学员的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使培训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主要内容

(一)广泛宣传

4月10日-4月28日,乌恰县农广校组织各乡镇积极宣传2025年小麦玉米稳量提升技术普通类(短期)培训班相关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确保广大群众知晓培训事宜,鼓励群众积极报名参加培训,提高培训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二)遴选学员

由乌恰县农广校负责,各乡镇配合,精准筛选培育对象。学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首要目标,重点针对各乡镇规模化高标准农田生产经营主体技术人员和种植大户进行培育,确保培育对象的精准性和针对性。

(三)实施培育

根据培训班要求,科学制定培训计划,精心设计培训内容,合理定制课程计划,严格配置授课师资,精准选择培训教材和各类学习资源,做好学员管理和服务工作。乌恰县农广校负责审核把关,

1.培训时间:2025年5月中旬。(附课程安排表,参考附件1)

2.集中授课:主要围绕粮食作物种植、加工等关键领域的专业技能等内容进行授课,邀请行业专家、技术能手等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为学员传授实用的知识和技能。

3.观摩实践:组织培育对象前往克州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示范基地、合作社等地进行深度体验学习,让学员亲身感受先进的生产模式和管理经验,拓宽视野,增长见识。

4.实训的必要性:通过实训点培训,农牧民能够亲身体验并学习相邻县、乡的先进经验和技术技能,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更好地应用到实际生产中,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4.跟踪回访:6月10日-11月1日,开展跟踪回访工作,确保培育效果。跟踪回访人数不少于培育对象的20%,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学员在实际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四、资金使用

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普通层次人员50名,项目资金9万元,人均1800元,培训时间7天。

(一)培训费:县内集中培训2天,5天观摩、实地操作,培训费共8.2万元

1.师资费用:包括专家授课费、实践教学老师授课费、老师交通差旅费、住宿费等,预计0.5万元,确保授课师资的专业性和教学质量。

2.教材资料费:涵盖培训教材、参考书籍、讲义印刷、本笔包三件套等费用,预计1.7万元,为学员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料。

3.学员食宿费:为学员提供培训期间的食宿安排,预计5.25万元,保障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生活需求。

4.教学设备与场地租赁费:包括培训场地租赁、教学设备租赁或购置、车辆租赁等费用,预计0.75万元,为培训提供良好的教学条件和交通保障。

(二)学员外出意外保险费用

为50人购买,每人120元投保,共计0.6万元,为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安全提供保障。

(三)跟踪技术指导服务

建立教师与学员的长期联系机制,通过电话、微信、实地走访等方式,为50名学员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导。产生的老师交通费、住宿费、授课费预计0.2万元,确保学员在培训后能够持续得到技术支持和帮助。

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不得将中央资金用于与农业生产发展无关的支出,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分发给培育对象,不得借用培训的名义购置各类办公器材,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欺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乌恰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牵头,乌恰县农广校具体负责,全程开展监督指导工作。建立健全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经费管理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24年自治区粮棉果畜农业特色高质量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的通知要求,规范使用和管理。安排专人负责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借统筹整合名义将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安排用于其他领域,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强化信息宣传

加强典型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报道。及时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可推广的机制,通过多渠道开展推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吸引更多农民参与到高素质农民培育中来。

乌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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