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整治公告
|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5-00618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3-17 18:20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为了确保辖区内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保障广大市民及游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切实履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我局即日起将正式启动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一、检查范围
涵盖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包括超市、便利店、批发市场等)、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馆、饭店、食堂、小吃店等)、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
三、检查目标
(一)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符合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规范食品流通经营行为,杜绝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保障食品流通环节的安全。
(三)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提升餐饮服务水平,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四)推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记录和曝光,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四、检查重点
(一)食品生产环节
1.生产企业的资质和许可情况,是否存在无证生产或超范围生产等问题。
2.原材料采购和检验制度,是否使用合格的原材料,是否进行进货查验和记录。
3.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条件,包括生产车间的清洁、设备的维护保养、人员的卫生防护等。
4.产品的质量检验和出厂记录,是否对产品进行定期检验,是否有完整的出厂检验报告和销售记录。
(二)食品流通环节
1.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是否具备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2.食品的进货查验和储存管理,是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储存是否符合要求,防止食品变质。
3.销售的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是否有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
4.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标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
(三)食品餐饮环节
1.餐饮服务单位的许可证持有情况,是否依法经营。
2.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卫生状况,包括食品加工操作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等。
3.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4.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是否持有健康证明并定期参加培训。
通过本次督导检查,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保驾护航。
五、法律责任
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责令立即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举报电话
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0908-4622740举报电话,我们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