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K45899617/2025-01169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乌恰县卫健委 | 发布日期 | 2025-03-28 10:27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来 源 | 乌恰县卫健委 | ||
一、2023年度述法报告中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3年,卫健委述法报告中存在问题两条,卫健委高度重视,积极落实。一是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升。二是法治宣传形式单一。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卫健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亲自开展法治工作,加强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培训,截至目前共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自治州和乌恰县等部门各项能力提升培训6次,有效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二是通过民法典宣传月、爱国卫生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宣传日和结核病防治知识进社区、进校园、传染病防治小课堂等一系列活动,充分利用在广场、农贸市场等人口聚集地发放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宣传画册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切实将法治宣传融入日常,2024年共开展宣传活动25场次,发放法治宣传单5600余份,发放各类宣传品7000余份,受益群众达7000余人,有效增强全体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
二、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情况
领导干部带头学,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会、自治州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以及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历次重要会议精神等,并开展法治进单位活动,开展法治专题学习讲座,采取学习原文形式,组织卫健委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11次、全体干部政治理论学习26次、开展主题党日10次。
三、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
一是保障人员,梳理权责清单。配备1名工作人员,定期参加县域内举办的相关工作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认真梳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工作要求,动态调整部门权责清单12项316条,其中包括行政许可27条,行政确认8条,行政给付4条,行政处罚217条,行政奖励15条,行政强制21条,行政征收1条、行政检查18条、行政裁决1条、公共服务类4条、其他公共服务类0条。目前乌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驻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实施清单为13种,截至目前,办证总共1559件,其中:出生医学证明249件、医师执业证书10件、护士执业证书44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6户、生育服务证500件、卫生许可证30件、健康证710件,接待群众725次。三是做好服务热线办理。进一步做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接收处理,今年以来留言平台投诉和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总51条,均已及时回复,其中满意度达82.4%。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情况
2024年卫健委对现存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查,未发现违规需清理文件。通过党组会和业务工作会议的形式实施重大决策的集体审议,对涉及卫生领域中远期规划、重大项目经费开支和使用、提请审议的以县委县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纳入了集体审议范畴。对一些特别重大事项,实行了实施前由执法局与法律顾问对接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度。2024年卫健委以县委县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事项为0件,行政执法案件开展合法性审查2起。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情况
明确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工作,2024年聘请法律顾问1名,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咨询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程序。2024年我委审核行政执法案件2起,均已在乌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四)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三项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乌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自决定做出起7个工作日进行公示。全县被监督单位共有165家。二是全面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检查。2024年以来监督检查163次(公共场所60次、医疗机构43次、学校22次、生活饮用水11次,放射卫生13次,职业卫生14次,餐饮具消毒1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次,开展监督执法57次,发现问题48条,接受群众投诉举报1条,正在调解中,违法行为案件2件,处罚9500元,已上缴国库。三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2024年未接收国家“双随机、一公开”任务,协助自治州执法局完成乌恰县辖区内21家“双随机、一公开”任务,按照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任务要求完成辖区内的29单位的任务,完成率100%。
四、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依法行政,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根据单位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把普法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定期研究部署,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充实配强工作力量,积极配合上级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做到工作开展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二是卫健委主要领导能够自觉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结合卫健委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2024年以来共召开2次法治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卫健委的法治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积极促进法治建设工作。三是持续强化党内法规学习。坚持以上率下党纪中心理论学习3次开展专题研讨4次,党支部集中学习4次,开展学习研讨4次。结合观看《持续发力纵深推进》警示教育片,积极倡导以正面先进为榜样、以反面典型为警醒,形成震慑,促使其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二)解决卫生领域“急难愁盼”问题情况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各项制度和权力清单、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增强卫生健康队伍自律意识。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制度,注重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落实整改。二是维护司法权威。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信访衔接机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司法监督,及时依法处理司法建议。2024年卫健委共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5件,满意率达到100%,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工作亮点
为进一步提升了辖区群众对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晓率,在开展日常监督执法工作过程中我们就《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什么是非法行医?什么是非法医疗美容?等相关内容开展宣传和普及,同时拓宽投诉举报受理渠道,通过固定电话、12345、现场受理等渠道维护辖区群众合法权益。例如:我辖区一女士因为牙疼在乌恰县某牙美容馆进行了相关的治疗,花费2000余元,由于该场所和人员不具备治疗资质和条件,导致毫无效果且牙疼加剧,遂即到乌恰县人民医院口腔科治疗后恢复正常;而后到监督所办公室进行投诉并要求该牙美容馆退还治疗费2000余元,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过执法人员协调该场所最终退还了2000余元的治疗费。通过执法人员的不断努力,辖区群众对卫生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满意率不断提高。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三项制度”工作
一是强化执法人员对执法设备使用的培训。强化执法人员执法记录设备使用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使执法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二是加强执法业务知识学习。制定执法业务学习培训计划表,结合工作实际,以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使范围内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三是加强业务技术培训。重点围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分析、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制作、使用及案卷管理等。
(二)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度
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结合卫生系统工作特点,制定普法工作计划,组织做好系统普法宣传工作。坚持中心组学习和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强化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培训,把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作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理论学习重要内容,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做好重点普法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统筹卫生系统各单位,利用依法行政业务开展、诊疗服务工作等时机,结合周一升国旗、走访入户、“民族团结一家亲”等活动,深入医疗服务对象和居民中,开展相关法治知识宣传,提高普法宣传效果。三是结合法治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利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平台,积极组织干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干部全覆盖参加平台法学考试。
(三)明确法治建设职责分工,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是卫健委党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扎实推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年度法治述职制度。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执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员,在依法行政和卫生健康执法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员的监督,加强对卫生健康委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全方位、全过程实施监督。三是扎实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认识法律顾问在卫健委依法行政中的积极推动作用,参谋助手作用,明确法律顾问定位,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加强法律顾问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进一步推行法律顾问工作在卫健委真正落地生根,全面开展。四是强化对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部署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法治业务培训、讲座和相关业务法规学习,进一步强化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全面提升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