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3. 政务公开
  4. 卫健委
  5. 内设机构
  6. 正文

药政科

机构名称 药政科
科室领导 李萍
办公电话 0908-4610187
机构职能

负责中医服务体系、中医药特色优势及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对乡镇卫生院有中医科室的实施宏观管理。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自治区增补目录;执行自治区、自治州规定的药物采购、配送、使用政策;贯彻落实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